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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南京市教育局、南京地区学校预防与控制非典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学校预防与控制传染病工作实行长效管理的通知

南京市教育局、南京地区学校预防与控制非典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学校预防与控制传染病工作实行长效管理的通知
(二○○三年六月十日)


各区县教育局,市属高校、直属学校:
  自抗击非典斗争以来,南京地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迅速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省市政府及省教育厅的各项工作部署,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沉着应对,全力以赴。广大教育工作者不仅坚守岗位,恪守教书育人的职责,而且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临急不乱、不怕疲劳的精神,担当起守卫校园、维护学生健康与生命安全的神圣使命,使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的预防非典疫情取得阶段性胜利。为了认真贯彻省市政府及省教育厅提出把防非典工作从应急管理状态向依法、科学、规范的长效管理转变,夺取非典防治工作全面胜利的要求,确保学校非典防控和预防其他传染病的流行,现结合全市教育系统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继续坚持做好预防与控制传染病的基础工作
  1、坚持组织领导机制,实行长效管理
  各区县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继续按照省市政府及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履行工作职责,逐步把预防与控制传染病工作从应急管理状态转向依法、科学、规范的常态和长效管理状态,纳入本单位的正常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国务院最近颁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高度,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健全检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实行长效管理,建立和完善“信息畅通、反应快捷、指挥有力、责任明确”防控体系,深入细致地做好学校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南京地区学校预防与控制非典办公室将在中考结束后,转移到市教育局体卫艺处,进入长效管理状态。
  2、坚持强化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防控体制
  继续严格实行属地化管理责任制、单位责任制和一把手责任制。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印发的《江苏省学校传染病预防与控制管理有关规定(试行)》(附件2)健全和完善防控体制,建立长效管理责任制,把工作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及人员。要把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纳入常规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对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
  3、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完善工作制度
  各区县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要切实贯彻“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结合市教育局在防控非典提出的18条措施建立健全预防与控制传染病最基本的工作制度,即:(1)晨检考勤与报告制度;(2)教学场所通风与重要场所定期消毒制度;(3)师生定期体检制度;(4)卫生清扫制度;(5)个人卫生管理制度;(6)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有效地实施常态管理,阻断一切传染病的传播途径,防止校内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
  4、坚持规范的工作程序,做好预案准备
  预防与控制各类传染病必须事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严格工作程序。学校一旦发现可疑的传染病例,通常的工作程序是:(1)在指定地点(或校医室)隔离观察;(2)学校护送或学校通知家长带学生到医院诊治;(3)学校护送人员或班主任及时跟踪了解诊断结果,诊断为传染病(甲、乙、丙中何种传染病)后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4)学校责任部门在第一时间内分别向上级卫生防疫部门(疾控中心)、教育主管部门报告;(5)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疾控中心)并在其指导下采取相关的预防与控制措施(消毒、隔离等),如确实需要形成“防护墙”接种计划外疫苗,应由卫生防疫部门(疾控中心)组织实施,学校积极配合;(6)学校加强宣传教育并以《告家长书》的形式取得学生家长的配合与支持,根据实际情况起动应急预案。
  (注《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非典型肺炎、病毒性肝炎、细菌性或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氏菌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丙类传染病: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新生儿破伤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泻病)
  5、坚持落实学校健康教育,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
  健康教育是学校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全面素质发展的基础,能使受教育者终身受益。健康教育内容十分广泛,学校实施健康教育的目的是提高学生健康知识和文明卫生的意识,促进学生文明卫生行为习惯的养成。因此,各区县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应予以重视和加强。新学年起,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要严格执行《2003学年度南京市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宁教[2003]25号)中有关健康教育的要求,开齐、上足、上好健康教育课,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按照要求定期开设健康教育讲座。学校健康教育应充分利用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推荐的有关健康教育的音像资料,以提高教育的实效。在学期结束前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一次有关安全、健康的专题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采取措施提高学生的体质与健康水平。
  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要结合新课程改革要求,通过相近跨学科培训等方式逐步解决健康教育师资紧缺的问题,中学应逐步过渡到由生物学科教师主要承担或兼任健康教育课的方式;小学应由区县教师进修学校将健康教育内容纳入骨干教师培训中,提高小学师资跨学科教学的能力,以保证健康教育课及内容的落实。学校要按规定的师生比例配备专职卫生人员,并设立规范化的卫生室,进一步规范要求卫生人员应履行的职责(附件4)。学校要为学生提供必备的、符合办学标准的卫生设施,特别要增加通风、洗手设施和消毒设备,给予物质上的保障。   二、继续坚持和调整预防与控制传染病的几个重点环节
  1、坚持和调整现行的晨检考勤与报告制度
  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要继续坚持晨检、考勤制度,并转入学校的常规管理之中。各区县教育局把“日报告”、“零报告”和“即发即报”制度坚持到本学期结束。今后各区县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即发即报”制度。
  2、坚持和强化教学环境的卫生工作
  近期,除非典之外,仍会有如水痘、风疹等其它传染病零散发生,各区县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要进一步加强教学环境卫生工作,保持教室环境清洁和通风,指导学生采取“湿式拖扫”。
  3、坚持和调整对三外人员的管理
  各区县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对三外(外来、外归、处出)人员的管理。凡是租借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室、校舍举办的各类非全日制教育的,在本学期结束学生离校后,才能复课。暑假期间不组织人员到非典流行地区(附件3)和病例发生地区旅游。学校建筑工地要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对民工实行登记造册和健康检测,要做到“谁接待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
  4、坚持做好和改进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入夏季节是食物中毒的高发阶段。各区县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学校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要利用暑假时间做好学校食堂的出新改造工作,提高学校食堂的硬件设施水平。   三、认真做好学校预防与控制非典工作的阶段性总结
  各区县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要对前一阶段预防与控制非典工作认真地进行阶段性总结,为今后有效地预防与控制传染病,实施长效、常态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区县和学校及时收集、整理的预防与控制非典工作的有关文件资料要建立档案。
  附件:
  1、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实行长效管理的通知》(略)
  2、省教育厅《江苏省学校传染病预防与控制管理有关规定(试行)》(略)
  3、南京地区非典防治工作指挥部《关于贯彻全国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防治组〈关于做好流动性经商务工人员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的实施意见》(略)
  4、《学校卫生人员职责》
  附件4:
  《学校卫生人员职责》

  学校卫生人员应在校长的领导下,并作为学校体育卫生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实施学校卫生保健工作,为全体学生服务。接受上级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培训与业务指导,每学期初制定工作计划,并履行下述职责:   一、负责学生的健康体检,做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做好资料统计分析、评价反馈等工作;根据学生健康状况和发育水平,提出干预措施,为学校制定有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开展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传染病、多发病、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协助卫生部门做好预防接种的组织工作。   三、结合相关卫生宣传日、周活动,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普及卫生保健知识,提高学生的卫生素养和自我保健能力;做好学生卫生员的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学生红十字会员活动;协助学校向家长进行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工作;协助学校做好教职工健康教育、女教师的健康保护和教职工体检的组织工作。   四、做好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多发病及一般外伤的应急治疗救护或转诊工作。   五、协助学校各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教学卫生、体育卫生、环境卫生、劳动卫生、饮食卫生等卫生监督工作。   六、配合社区开展卫生保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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