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有序恢复殡葬公共服务的通告
- 制定机关: 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 发文字号: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0号
- 公布日期:2020.06.20
- 施行日期:2020.06.2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殡葬管理 疫情防控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有序恢复殡葬公共服务的通告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0号)
根据民政部关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有序恢复殡葬服务秩序的要求,结合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决定即日起有序恢复我市殡葬公共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在落实必要防控措施前提下,有序恢复开放全市各殡葬服务机构守灵、遗体告别、祭奠、安葬、续费、室外现场祭扫等服务,允许与低风险地区开展跨市遗体接运业务。 全市各殡葬服务机构内的密闭性场所、室内继续暂停现场祭扫活动,原则上不组织开展大规模的骨灰撒海、公益性安葬仪式、集体共祭等群体性活动,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和上级部门要求由民政部门适时向社会公布。 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尽量减少殡葬服务机构人员聚集。市民群众到殡葬服务机构现场开展殡葬活动,应提前预约。
提倡市民群众采取网上祭祀、居家追思、信邮哀思等方式缅怀先人、文明办丧。
移风易俗寄哀思,同心共筑防疫网。您的健康是对逝者最好的告慰、最深的缅怀!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失效日期另行通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第5号通告同时废止。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6月20日
2020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