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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十一五”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十一五”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汉政发〔2008〕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中市“十一五”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编制和实施《规划》,是提高应对各种风险和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需要,是实现应急资源有机整合与优化配置的有力措施,对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各县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依据《规划》抓紧编制本县区、本部门“十一五”期间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要主动向省政府有关厅局汇报衔接,积极争取支持。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平战”结合、军民结合,突出重点、分级负责、分步实施,确保《规划》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汉中市“十一五”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为提高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遏制事故和灾害发生,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十一五”期间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汉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汉中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规划。

  一、建设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工作基础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特别是2004年以来,审时度势,作出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决定,加大了应急预案体系、应急体制、机制建设力度,全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明显增强。
  一是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形成。市级制定了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4个专项应急预案、78个部门应急预案。10县1区全部完成了总体应急预案的制定工作,编制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505个。基层企事业单位编制应急预案4096件。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已基本覆盖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二是应急管理体制初步建立。市政府成立了应急管理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于2008年1月正式成立运行;在市级相关部门建立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应急处置指挥部;成立了公安应急指挥中心,建立了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市民政局、公安局、安监局、卫生局等有关部门都成立了应急管理办事机构;11县区均成立了应急管理领导机构,有6县区成立了应急管理办公室,其他县的组建工作正在抓紧进行。
  三是应急队伍初具规模。目前,已基本形成了以公安、武警、军队为骨干和突击力量,以抗洪抢险、森林消防、矿山救护、医疗救护、动物疫情处置等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以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现有各类骨干、专业应急人员6860人,企事业单位辅助应急人员1.2万人。
  四是物资保障能力得到加强。“十五”期间,市政府重点加强了抗洪抢险、消防特勤、森林消防、矿山救护、公安出警、医疗救护等应急队伍装备。为消防队伍重点配置了抢险救援、灭火执勤等设备,提高了公安消防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投入4990万元,加强了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了森林防火建设资金投入,森林消防基础设施初具规模。投资1200万元,建设公安监控系统,装备公安指挥中心,提高了侦查能力和手段。投入280万元购置了救灾车辆,新建了市级和4个救灾物资储备库,建立市区防汛物资定点仓库和近80个代储仓库,现储备防汛物资近20个品种价值500万元。救灾、防汛等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初步形成,物资保障能力得到加强。
  五是应急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气象、防汛、水文、地质灾害、森林防火、非煤矿山等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得到加强,监测网络日趋完善。公安指挥和监控系统工程建成,实现了对复杂场所、重点部位、道路交通等动态监控。覆盖市县乡三级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进一步健全,乡镇卫生院网络直报率达到73%,村级动物疫情报告观察员达到2841名。政府组织协调、部门分工负责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初步形成,灾后恢复重建能力明显增强。
  (二)薄弱环节
  一是应急管理体制不完善。县区政府及部门应急管理机构不够完善,职责不够明确,难以有效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职能,也难以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运转枢纽作用。
  二是应急运行机制不健全。多方协同处置突发事件时,人员、信息、资源等难以快速集成;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日常应急管理存在脱节现象,应急管理能力有待提高、经验尚需积累,亟需建立规范、协调、有序的长效机制。
  三是专业应急队伍力量薄弱。各类专业应急队伍和装备数量不足;培训演练基础条件欠缺,与实战需要存在较大差距;快速拉动和协同能力较差,现场处置能力尤其是第一时间搜救遇险人员的能力亟待增强,志愿者等社会应急力量组织薄弱。
  四是物资保障能力有待提高。现有应急物资缺乏统筹管理,紧急生产、采购、征收、征用、调拨和配送机制尚未形成;存储设施不足,布局不尽合理,储备方式单一,物资数量偏少,品种不全,第一时间保障能力较弱。
  五是监测预警和信息指挥系统建设滞后。各类突发事件风险隐患底数不清,监测手段相对滞后,综合预警和科学决策能力亟需加强。
  六是科技支撑基础亟待加强。应急科技整体水平不高,推广先进应急技术专业人才匮乏。应急平台、信息管理、资源管理、装备配置、能力评估和灾情评估等缺乏标准规范。
  七是宣传教育和社会参与不够。应急科普宣教相对滞后,社会公众危机意识不强,自救、互救能力较低,亟待加强应急知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建立公共沟通机制。企事业单位专兼职救助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参与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机制尚不健全。
  (三)面临形势
  自然灾害方面。我市北依秦岭、南屏巴山,南北气候兼有,属自然灾害多发区。暴雨、干旱、低温冻害、雪灾等极端气候事件影响日趋严重,历年农作物受灾面积大。汉江、嘉陵江等流域暴雨洪涝灾害呈上升趋势。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生频繁。有害生物对局部农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加重。
  事故灾难方面。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势头尚未得到根本遏制。交通运输迅猛发展,交通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仍居高不下。社会防控火灾能力较低,火灾事故仍处在多发的高风险时期。危险化学品、矿山企业尾矿库等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隐患仍然较多。
  公共卫生事件方面。鼠疫、霍乱等重大传染病流行风险增加,传染病传入和传出的机率增大。全市疾控机构检测设备老化、专业人员不足,导致公共卫生事件定性周期过长,事件控制难度加大。突发动物疫情存在复发、多发的可能性。
  社会安全事件方面。我市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和冲突错综复杂。刑事犯罪案件时有发生。群体性事件隐蔽而复杂,越级访、群体访、重复访不同程度存在。影响金融稳定与经济安全的因素仍然较多。   二、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立足市情、实事求是,完善法制、体制、机制,依靠科学技术,强化社会参与,重点解决应对特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汉中建设、实现经济突破发展。
  (二)建设目标
  到2010年,初步形成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应急管理综合能力得到提高,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基本满足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的需要。
  1.完成五大应急体系建设。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公共报警服务体系、政策法规体系等。
  2.完成八大应急机制建设。包括监测预警机制、信息报告机制、应急决策和处置机制、信息发布机制、应急保障机制、社会动员机制、恢复重建机制和调查评估机制等。
  3.完成一批重点基础项目建设。包括监测预警系统、信息和指挥系统、应急救援队伍、物资保障能力、紧急运输保障系统、通信保障系统、恢复重建体系、科技支撑体系、培训与演练体系、应急管理示范项目等应急管理基础项目建设。   三、总体布局和主要任务
  (一)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扩大监测覆盖面,增加监测密度,改进技术和手段,加强隐患动态排查。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综合预警系统,解决预警信息发布瓶颈问题。
  1.开展风险隐患调查
  --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数据库。排查各类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建立和完善风险隐患数据库。编制完成市级1︰10万灾害风险图,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地段隐患排查,重点进行略阳、宁强、镇巴等县地质环境调查,及时更新完善隐患数据库,实现隐患动态管理。完成汉江、嘉陵江等河流重点堤防、中型水库及重点蓄滞洪区的洪水风险图编制与小型水库病险隐患调查。加强森林风险隐患调查,建立火险隐患数据库,编制森林火险区域分布图。
  --建立和完善事故灾难风险隐患数据库。全面完成危险化学品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等重大危险源调查与评估分级工作,建立基于GIS的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远程监控系统。开展环境污染源基本情况调查,建立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污染物、重点放射源和环境敏感资源的档案库,编制有毒、有害、放射性危险品分布图。
  --建立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风险隐患数据库。开展突发公共卫生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全市传染病菌、毒种、放射源、餐具出租户等管理数据库,建设重点放射源监控系统。
  2.完善监测网络系统
  --建立市级涉灾部门信息共享平台,提高地震、洪涝、干旱、滑坡、泥石流的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扩充完善气象、水文、防汛、地震、地质灾害、环保等监测站网,增加监测点密度。依托区域天气监测网络,加强山洪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动态掌握全市雨情、水情、旱情等信息。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能力系统建设。在已经建设93个区域气象观测站的基础上,今后两年将增建141个,构建精细化天气预报服务及预警系统、突发事件及灾害性天气应急气象服务保障系统。建设汉中地震预警紧急处置基础平台。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和专业骨干监测网,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运行体系,新建和完善20个专业骨干监测点。
  --逐步完善全市森林火险预测预报、林火信息指挥、林火瞭望监测和防火阻隔系统建设,加强扑火机具装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市级扑火物资储备库,全面提高控制和扑救大火的能力。全市非煤矿山装备数字化监测监控系统,对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剧毒溶剂等危险化学品储存及运输企业,建立实时监控系统。
  --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网络系统,健全传染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中毒、动植物疫情、植物病虫害、食品药品安全和意外辐射等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建立饮用水源水质安全自动预警监控体系。
  --建立和完善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防控手段,加强人口密集场所、群体性事件和金融突发事件等信息监测报告系统建设。
  3.加强预警系统建设
  --建立各级政府应急平台,尽快建成气象、水利、民政、林业、农业、国土资源、卫生、交通、环保等涉灾部门应急指挥和应急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预警信息汇总、分析研判和发布功能。
  --建立与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间的信息传输通道,完善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重点加强偏远高风险地区广播、电视、警报器、宣传车、手机短信等紧急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加强与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合作,实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警预报、现场实况、灾难救助、应急知识普及教育等信息的实时报道。
  --建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评估、预测和综合预警系统。整合各类社会安全事件情报信息,建立情报信息汇总研判机制,健全社会安全事件综合预警系统。
  4.加强关键基础设施监测监控
  --重点水利水电工程、高压输变电工程、高速公路、大型桥梁和遂道、通信枢纽、支付清算系统等关键基础设施,要建立完善的实时监测监控系统,提高设施抗风险能力。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关键基础设施保护的长效机制,对关键基础设施进行风险分析、脆弱性评估、分级管理,落实保护措施。开展重大关键基础设施因地震、地质灾害和人为破坏等紧急处置试点。
  (二)信息与指挥系统建设
  加强政府综合应急平台建设,重点建设市、县区政府综合应急平台,实现应急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健全信息、指挥调度和总结评估等功能,形成完整、统一、高效的应急管理信息与指挥协调体系,提升综合应急指挥能力。
  1.推进政府综合应急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建设市、县区政府综合应急平台,实现省政府与市级、市级与县区及同级主要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满足应急值守、信息汇总与发布、指挥协调、综合研判、视频会商等基本功能。
  --2010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市、县区应急平台的应急指挥场所和基础支撑系统建设,初步完成综合应用系统建设和信息资源整合。到2010年底,全面完成市、县区政府综合应急平台建设。
  --积极推进汉中市区应急联动系统建设,按照“信息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理”的原则,逐步推进公安、医疗急救、市政抢险等应急接警服务平台的整合。
  2.完善部门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
  --依托各部门现有信息系统和指挥系统,适当增加投入,拓展功能,实现应急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应急指挥决策支持、指挥指令的上传与下达,并与政府的应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充分发挥公安、民政、国土资源、水利、农业、卫生、交通、气象、林业等部门应急信息及指挥系统的功能,加强信息共享。依托民政、气象、水利、地震等部门信息系统,建设灾害应急救助信息与指挥系统,加快地震灾害应急联动协同系统建设,形成完整的灾害应急救助指挥体系。
  --依托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建设市、县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形成完整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建设。加强林火信息传输处理系统建设,逐步健全森林防火信息指挥系统。
  --健全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实现对传染病疫情、群体不明原因疾病、中毒事件、意外辐射事件等统一应急协调指挥。扩展药品不良反应、动物疫病疫情应急协调功能。进一步提高信访、物价、粮食等部门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全市反恐指挥系统建设。
  (三)应急队伍建设
  强化骨干队伍应急能力,改善专业队伍技术装备,推进企事业单位专兼职应急队伍建设,发展专家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开展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强化骨干队伍应急能力建设
  --以公安消防特勤和预备役部队为主要力量,组建陆地与水上搜寻与救护队。推进公安消防特勤队伍建设,市消防支队设立消防特勤大队,各县区消防中队设立特勤班,形成消防特勤和应急救援力量的网络化格局。
  以公安消防和预备役部队为主要力量,组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形成市县区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增强地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公安巡警、特警队伍建设,根据应急实战需要,整合现有警力,基本形成市级特警力量,市、县区有巡警队的格局,增强快速有效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的能力。加强武警部队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补充武警部队森林消防和抗洪抢险装备,形成处置森林火灾和抗洪抢险的攻坚力量。
  2.加强专业队伍处置能力建设
  --进一步完善防汛抗旱装备,加强防汛抗旱应急队伍建设。组建森林专业防火队伍,扩大县级专业森林消防力量。依托企业专业应急队伍,通过增配大型、特种救援救生装备,扩建现有矿山救援队伍,形成安全生产专业救援体系。
  --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市县两级污染监测机动队伍,提高环境污染事件的快速监测评估能力。加强医疗救援队伍建设,扩充现有医疗救援队,扩充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力量,建立野生动物重大疫情应急处置队伍。重点提高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3.推进企事业单位专兼职应急队伍建设
  --依托省上建设7支专业应急队伍的有利时机,组建汉中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伍。推进危险化学品、林业、电力、电信等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建设,按有关标准和规范,配备应急技术装备,提高现场先期快速处置能力。
  --加大政府督查力度,确保企业将队伍建设要求落实到位。推进企事业单位建立应急互助机制,发挥其在区域联防和救援互助中的重要作用。鼓励支持具有灾害救助职能的社会团体,参与应急救援。
  4.加强应急专家队伍建设
  --市应急办负责市级应急专家库的建立。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开展专家信息收集、分类、建档工作,建立相应数据库,逐步完善专家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分级分类、覆盖全面的应急专家资源信息网络。完善专家参与应急工作的机制,开展专家会商、研判、培训和演练等活动。发挥专家的咨询与辅助决策作用,提高科学处置水平。
  5.大力发展应急志愿者队伍
  --依托共青团、基层社区、红十字会以及其它非政府组织,建立形式多样的应急志愿者队伍,到2010年达到每万人中有100名应急志愿者。
  --加强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通过重点项目带动,构筑社会参与平台,制定相关鼓励政策,逐步建立应急志愿者抚恤基金。建立政府支持、项目化管理、社会化运作的应急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发挥志愿者队伍在应急知识科普宣教、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物资保障能力建设
  合理规划布局应急物资储备,整合实物储备资源,调整储备物资品种和数量,重点建设市级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形成覆盖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实现动态管理和资源共享,提高物资统一调配能力。
  1.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加强应急物资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形成以市级应急物资保障系统为枢纽,以部门应急物资管理系统、县区应急物资保障责任机构为支撑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完善应急物资紧急生产、政府采购、征收征用、余缺调剂与调运机制。加强应急物资的实物储备、市场储备、生产能力储备,开拓代储等多种渠道,建立储备更新、物资损耗等财政补偿政策和核销制度。
  --优化完善现有生活类、应急抢险、公共卫生等储备物资,形成布局合理、种类完整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依托电子政务,建设应急物资监测和预警体系。健全救灾物资社会捐赠机制,提高社会应急救灾物资紧急动员的能力。
  2.加强专业应急物资储备
  --强化自然灾害应急物资储备。改造市级民政救灾物资储备库,保证10座县城在紧急状态下,生活类救灾物资24小时内运抵灾区。对重点防汛物资储备仓库,增加储备库容,扩大储备量,防汛储备库应存储必要的抗旱物资。市级新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中心,县区建设11个防火物资储备库。
  --强化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市级重大动物疫情和植物病虫害应急防控物资储备制度,完善市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储备,设立4个市级公共卫生类应急物资储备库点,建设医药物流配送中心。
  --强化公安应急物资储备,扩建市级库点、11县区库点。加强市级消防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建设,推动各县区建立区域性消防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依托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组建区域的应急通信保障物资储备中心。
  (五)紧急运输保障能力建设
  “十一五”期间,重点建立应急物资和队伍的紧急快速运输制度,调动社会各方面运输能力,形成联合运输网络系统及协调机制。
  1.完善应急交通运输综合协调机制
  --由市交通局牵头,市商务局、交警支队和汉中车务段等单位参加,组成突发公共事件紧急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机构,行使紧急状态下指挥调度职责。建立紧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程序、补偿机制和紧急通行绿色通道制度。加强军地协作,建立交通战备保障与应急交通保障间的统筹协调机制,保障紧急状态下,重点基础设施、重大危险源、应急物资和生命抢救的快速通达能力。
  2.提高公路铁路应急运输保障能力
  --建立紧急运输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公路、铁路交通运输紧急调度机制。加强运输薄弱环节改造,建立交通运输线路的综合治理机制,增大运输线路运能运力、通达里程和通达区域。落实主要运输线路智能监测、预警、疏导、清障、修复措施,加强对重点线路、站点、桥梁、隧道监控力度,提高公路、铁路紧急运输保障能力。
  (六)通信保障能力建设
  重点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应急管理和指挥机构间通信网络,为现场应急队伍配备适用的通信装备,形成公众与专用、保密与非保密相结合的应急通信保障网络体系。
  1.加强公用通信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提高公众通信网络紧急呼叫的优先接通、优先控制、互联互通和终端用户定位等能力。更新应急通信VSAT(甚小口径卫星终端站)网络设备设施,实现与公安、气象、水利等部门VSAT网和固定网、移动网相连,形成覆盖全市的应急通信网络。加快组建宽带和短波应急通信网络,与政府专用通信网络相结合,形成应急指挥调度通信网。
  --加强信息安全监控、应急备灾响应、密码保障和网络信任体系等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长效机制。加速构建综合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整合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等基础网络设施,促进三网融合。
  2.完善部门专用应急通信系统
  --完善公安、民政、水利、卫生、环保、林业、地震、气象等部门应急通信系统,增加保密通信设备,提高应急状态下的信息沟通能力。
  --市水利局建设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和各流域的应急机动通信系统,完善中型水库语音数据和图像综合业务传输系统,实现有效备份。建立山洪灾害重点易发区预警通信系统,提高水情、雨情、旱情等信息传输能力。市农业、林业等部门完善重大病虫害、动物疫病、森林火灾信息通信系统,实现灾情、疫情、火情等信息及时传输。
  --市卫生局重点建设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不明原因疾病、中毒等现场卫生应急专用通讯系统,实现信息无障碍传输。各级各类应急救援机构和队伍,按标准配备适用的卫星通信、集群通信等无线通信设备,实现互联互通。
  3.加强县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建设
  --各县区要充分利用现有通信网络资源,建立各级应急管理机构间的指挥调度通信网络,实现互联互通。统筹规划专业部门的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以专业应急通信为主、公用应急通信为支撑,形成快速搭建现场应急通信平台的能力。
  (七)恢复重建能力建设
  加强灾民安置和现场恢复建设,保障灾区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的尽快恢复。建立灾情评估系统,制定恢复重建规划,为后续社会经济恢复打下基础。
  1.加强事发现场恢复能力建设
  --提高对学校、医院、供电、交通、通讯等生命线工程的快速抢险能力。加强灾区无公害化处理能力建设,灾害废弃物、污染物必须进行清理。市区和各县要建立经常性的社会捐助接收站,建制镇应有固定的捐助接收点。建立现场灾情信息通报机制,稳定灾民情绪。
  --逐步加大市县恢复重建投入,落实恢复重建项目管理制度、资金监管机制和定期通报制度,确保恢复重建顺利进行。加强民政、水利、卫生、交通等部门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抓好物资储备库建设,提升救灾抢险能力。
  2.加强调查评估能力建设
  --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灾情评估机制,严格灾情评估标准,规范评估程序、内容和方法等。适时组建灾情评估中心,开展洪涝、干旱、冰雹等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工作。采用先进技术,对灾区实行全天候实时监测,为灾害现场快速评估提供科学支持。
  3.加强城乡避难场所建设
  --增强城乡建筑的抗震、防火、防水等抗灾能力。党政机关、重要单位必须配给备用电源。提高农村民房抗灾能力,推广适用的建造、加固技术。在洪涝、泥石流等多灾、易灾的农村地区,指定或建设一批应急避难场所。
  --城建规划等部门要制定城镇避难场所建设规划和相关标准,开展应急避难场所和紧急疏散通道建设工作。拓展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的应急避难功能。
  (八)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建立市级应急管理技术支持机构,加强应急关键技术研发与推广,装备一批具备应急快速检测检验、科学试验和模拟仿真计算能力的应急支撑试验室。
  --加强对气象灾害、森林火灾、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态环境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的监测、预警、预防、控制等先进技术推广,提高早期发现、防范和处置能力。加大重大疫病疫情防控力度,增加市、县区疾病疫情控制机构设施和技术装备,提高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中毒等监测检验能力,力争在“十一五”末,使其设备达到国家装备水平。
  --采取综合激励政策,推进火灾、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事故、特种设备事故、群体性中毒等先进应急救援技术的引进推广。鼓励企事业单位采购生产安全、辐射安全、生物安全和社会安全等领域的重大应急装备和防护品。
  --建立科技支持应急工作的长效机制,推动应急工作的科技创新,加强应急管理专家库建设和应急管理人才培养,逐步建立应急专业职称与资质认定制度。
  (九)培训与演练体系建设
  加强专业培训与演练基地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培训与演练体系。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全民尤其是青少年的公共安全意识和素养。
  1.加强专业培训演练基地建设
  --完善现有公共安全、应急救援培训与演练设施,建立应急知识培训机制。到2010年,全市所有应急管理人员全部轮训一遍,专业救援人员每年至少集中轮训一次。
  --建立专业培训演练基地。依托市行政学院,重点加强应急管理干部的培训。市政府确定专门的培训演练基地,各县区政府要建立综合性培训演练和科普宣教基地。市公安局要建立反恐指挥培训基地。市消防支队要建立消防应急救援培训与安全科普教育基地,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2.开展应急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
  --在全市中、小学校中发行《公共安全教育读本》,教学活动中增加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广泛开展基层应急科普宣教和应急演练,进行初级救护培训工作。
  --各级政府要建立与媒体的联系沟通机制,加强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类媒体对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有关媒体在相关栏目、节目中刊播应急知识,到2010年群众应急知识的宣传覆盖率平均达到70%。
  --建立出境人员应急知识培训制度。保证出境人员都能接受应急知识培训。
  (十)应急管理示范项目建设
  建设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应急管理示范项目,探索应急管理规律,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1.开展应急管理示范项目建设
  --大力开展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按照基层应急管理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和有组织机构、有应急预案、有应急队伍、有应急保障、有科普宣教的基本要求,积极开展基层示范点建设活动,努力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针对不同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趋势和特点,优先考虑农村和部分县,启动应急管理示范项目。重点开展预防和应对暴雨、洪水、冰雹、地质灾害、火灾、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疫病疫情、群体性事件等方面的示范项目。
  2.推动部门建设应急综合管理示范项目
  --结合移民搬迁、灾后重建、征地安置和新农村建设,2009年底前市民政局负责完成1个农村综合防灾减灾示范项目,市卫生局负责完成4个农村卫生综合示范村工程建设。   四、项目支撑和建设内容
  “十一五”期间,在整合现有应急资源的基础上,重点规划6个方面的建设任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方面是对全市应急体系建设提出指导意见,明确建设内容;另一方面提出了若干个涉及全局、市级部门和县区难以协调的关键建设项目,作为本规划重点建设项目,主要由财政资金投资建设。初步匡算,这些重点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约为3570万元,其中,争取省上投资1746万元,市财政投资814万元,各县区配套830万元,依托企业自筹140万元。
  (一)监测预警建设项目
  1.建设市级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省政府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汉中分中心)。依托市气象局业务系统和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扩建其信息收集、传输渠道及与之配套的业务系统,增加信息发布内容,建设针对不同群体的智能手机接收子系统、预警专用接收机子系统、预警电子显示屏子系统、预警专用调频接收机子系统、有线广播前端接收子系统和卫星预警接收机子系统等预警信息发布平台。
  2.地震响应联动工程。在巩固提高现有13个台站的基础上,更新监测仪器设备,建设新的观测台站;形成汉中市虚拟地震台网中心;建设市县地震灾情信息报送系统(728灾情信息台)、地震现场数字化灾害评估系统、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建立汉中市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建立城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2010年底前,在汉中市区和各县城建设1个标志醒目、应急避险救生设施完备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二)信息与指挥系统建设项目
  1.应急平台建设项目。按照年度计划,完成市级和县区应急平台建设,实现与省政府应急平台对接,配合省政府应急办完成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安装应急指挥软件系统,实现应急值守、信息汇总、事态跟踪、指挥协调、专家研判和视频会商等功能。
  2.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项目。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在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进行加强、补充和完善,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结构完善、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协调,符合汉中实际的市级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负责指挥协调陆地与水上搜寻与救护队、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应急救援队及全市各专业救援队的培训、演练指导,以及紧急状态下的组织调用工作。建立汉中市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信息平台,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决策和指挥调度,承担生产安全重特大事故的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队伍建设项目
  1.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配套完善市级应急救援中心装备,扩充训练内容,提高救援技术水平。整合现有交通应急救援资源,在交警支队成立道路交通应急救援队;依托略阳县政府和汉中嘉陵矿业有限公司为基础,组建汉中市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依托市安监、消防和现有兼职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建设市级专业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并配备相应的救援器材和物资。
  2.组建陆地与水上搜寻救护队。以公安消防特勤和预备役部队为主要力量,组建陆地与水上搜寻救护队。
  3.组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组建汉中市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和社区地震救援志愿者队伍。
  (四)物资保障建设项目
  建设市级应急物资保障机构。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经委、交通局、财政局等部门参加,建成市级应急物资保障调度指挥平台,综合汇总各类应急物资信息,快速组织重要应急物资的紧急生产和调运等。
  (五)通信保障建设项目
  移动应急通信指挥项目。为市应急办、市安监局配置应急通讯车,安装车载移动通讯指挥系统,实现突发事件现场事态跟踪、移动指挥与信息传递。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依法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各县区政府、市级各部门要按照《汉中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加大各级、各类应急机构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应急建设规划的责任主体,保障各项建设内容落到实处。全面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依法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加大应急管理执法、监督力度。
  (二)建立应急管理投入机制。将应急管理资金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优先安排。各级政府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应急管理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须由政府负担的经费。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把应急体系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按原有渠道申请报批。市政府应急建设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主要由市政府投资建设,与项目有关的县区政府提供必要的配套条件。其中,依托企业等有关方面建设的项目,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所需资金由政府、企业和有关方面共同承担。
  (三)制定经济保障政策。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辅助管理功能,使其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鼓励保险公司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为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提供保险服务。结合实际,建立应急管理的公益性基金,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捐赠。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社会资源依法征用与补偿机制。建立政府采购应急相关产品制度。
  (四)加强科技人才培养。通过政府科技计划、基金等多种渠道,支持应急管理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的推广,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强应急管理专业人才培养,逐步建立应急专业人才资质认定和评价激励机制。加强与兄弟地市应急管理交流与合作,不断探索应急管理规律,总结、学习、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五)加强协调配合和规划衔接。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健全各种协调机制。做好各级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与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加强规划的管理和审批。在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等规划中,充分考虑各类危险源、重点目标、应急避难场所等因素,统筹安排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
  (六)建立健全规划监督评估机制。建立各级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制定、实施、监督、评估机制。各县区政府、市级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要求,抓紧开展本级应急建设体系规划的制定工作,市级各部门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的筛选、设计、论证。市级应急建设体系规划要与省政府应急建设体系规划相衔接、相协调,为争取项目资金打好基础。市应急办要对各县区、各部门规划制定和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评估,提出对策建议。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我市“十一五”期间应急体系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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