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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陕人社函〔2020〕106号)


各市(区)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级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有序开展公开招聘工作。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控制规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时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招聘公告须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网站、主管部门网站发布。要有针对性地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广泛推介招聘信息,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和社会知晓度。   二、加大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力度。今明两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按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设置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岗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   三、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艰苦边远地区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县级事业单位招聘硕士以上高校毕业生,以及招聘行业、岗位、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可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可以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笔试成绩合格线。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制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活动防疫指南,落实落细各项防疫措施。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统筹毕业和招聘工作的衔接,优化做好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聘用报到等工作,保障高校毕业生公平参加招聘的权益。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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