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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河南省延期举行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通知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河南省延期举行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河南省当前疫情形势及防控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报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并经司法部批准,河南省各考区原定于2021年11月21日举行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延期举行。主观题考试具体时间安排等事宜,将根据全省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请考生密切关注河南省司法厅官网和“河南司法行政在线”微信公众号有关考试信息,积极复习备考,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河南省司法厅
  2021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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