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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0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0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洛政〔2020〕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0年重点工作细化分解为11个方面129项具体任务,并明确到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把高质量完成好《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尽快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并于每季度末向市政府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年底前向市政府报告全年落实情况。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各责任单位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跟踪督办,并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
  一、精准施策应对疫情冲击,着力稳定经济运行
  (一)扩大合理有效投资
  1. 大力实施“97183”合理有效投资行动计划,围绕9大体系近70个重大专项,推进实施1000余个、总投资超8000亿元、年度计划投资超过3000亿元的重大项目,突出抓好515个省市重点项目,推动格力冰洗、中硅高科转型升级等253个项目开工建设,加快中航光电产业园、洛宁抽水蓄能电站等242个项目进度,确保中储综合物流产业园、华荣生物育成中心等101个项目竣工投用,抓好嵩县抽水蓄能电站等20个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 深度对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和省支持政策,高质量编制“十四五”规划,积极推动呼南高铁豫西通道、地铁二期、洛阳石化百万吨乙烯等一批大项目纳入国家、省发展规划。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财政局、林业局、文物局、交通运输局,豫西黄河河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轨道集团
  (二)实施消费提力行动
  3. 完善促消费政策,市县联动投放社会消费券,与企业促销相结合,充分释放潜力。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消费贷款投放,开发消费分期付款等金融产品。
  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洛阳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 完善提升“享游洛阳”文旅消费平台,开展“全城五折起、全民消费季”“夜游古都”系列活动,实施旅游年票延期、景区门票半价等惠民措施,举办首届洛阳购物节,打造老城十字街、洛邑古城、龙门古街等“夜洛阳”地标,叫响“古都夜八点”品牌,培育多元夜间消费市场,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旅发集团
  6. 加快4个市场疏解外迁和15个星级农贸市场创建,改造提升西工小街、广州市场步行街、关林步行街等。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城市区人民政府
  7. 推出“云享特惠”等网上促消费活动,培育直播经济,扩大名特优产品网销规模。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 促进房地产市场恢复性发展,提升汽车消费、农村消费、健康消费。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体育局、卫生健康委、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供销社、税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加大服务企业力度
  9. 全面开展“联企入企惠企助企”活动,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20条等政策,坚持企业问题台账“四单制”,实施援企稳岗行动,全年降低企业负担40亿元。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融工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资委、税务局、市场监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司法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中心和其他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 推进产业链固链稳链、升级补短板行动,支持大型企业、龙头企业满负荷生产,推动重点企业完善产业链,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全面复工复产复商复市。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生态环境局、国资委、金融工作局、科技局和其他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 扩大地企合作成果,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 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持续实施企业培育“一行动三工程”,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民营企业账款清欠长效机制,力争形成12家百亿级企业、60家“小巨人”“隐形冠军”“专精特新”等优质中小企业。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科技局、卫生健康委和其他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高质量规划建设洛阳都市圈,提升副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
  (四)高水平规划建设洛阳都市圈
  13. 加快编制《洛阳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推动《洛阳都市圈发展规划》尽快获批,启动专项规划研究,完善都市圈建设项目库,确保重点项目梯次接续。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改革委
  14. 积极探索洛阳都市圈城市在环境容量、行政审批等方面“一章对外”、分层联动,争取设立区域性林权、碳排放权、农村产权等要素交易市场。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金融工作局
  (五)加快提升中心城市能级
  15. 加快行政区划调整,统筹实施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增强“三大板块”综合承载能力,推动洛北板块加快改造升级,加强与孟津、吉利的联动发展;推动洛南板块完善功能、提升品质,西与高新、东与伊滨联动发展;推动伊滨板块规划引领、城乡统筹,开工大项目,发力中轴线。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城市管理局、商务局和其他相关部门,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16. 抓好古城快速路东延、玻璃厂路向北打通、槐树湾立交等28项重点路桥工程,改造提升芳林路等18条道路和23条背街小巷,打通17条断头路。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相关城市区人民政府
  17. 确保地铁1号线联调联试、2号线实现“轨通”。
  牵头单位:轨道集团
  责任单位:相关城市区人民政府
  18. 开工建设科技馆新馆、会展中心、奥林匹克中心、伊滨大剧院和音乐厅等重大项目,加快华耀城一期等项目建设,确保龙门综合交通枢纽换乘中心9月底前完工,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南广场主体工程年底前完工。
  责任单位:市科协,市节会服务中心、体育局、商务局,伊滨经开区管委会,轨道集团、城建集团、国宏集团
  19. 完成老旧小区改造提质3.24万户。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 中心城区新增集中供热200万平方米以上,供热率达到90%。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相关城市区人民政府
  21. 推进“五化工程”“七策治堵”,新建42个小游园、100座公厕、32个公共停车场,6月底前累计建成360公里乐道,确保公交都市创建通过国家验收。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水利局、体育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轨道集团
  22. 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建成豫西LNG储备中心,确保原油商业储备基地一期上半年竣工、二期下半年开工。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实施新基建行动计划
  23. 打造5G应用示范城市和云服务创新基地,加快推进5G建设及应用、中部云基地等项目建设,引进人民网等云计算龙头企业,上半年中移在线数字服务生态集群数据中心投产率超60%。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洛龙区人民政府,河南移动洛阳分公司、河南联通洛阳分公司、河南电信洛阳分公司
  24. 新建充电桩243个。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城市管理局
  (七)打造现代综合交通枢纽
  25. 实施洛阳铁路枢纽总图规划,加快推进焦柳铁路、洛宜铁路改线等项目,争取洛阳-平顶山-周口高铁、洛阳-十堰铁路纳入国家相关规划,加快动车组存车场、三洋铁路建设,打造全国重点铁路枢纽城市。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26. 完善“一中心六组团”快速路网、“三横三纵三环”高速路网,开工建设洛伊快速通道东线,加快建设新伊高速,积极推动沿黄快速通道项目,确保洛新、洛偃快速通道分别于6月、9月底前完工,洛济高速、尧栾西高速尧栾段年底前建成通车。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27. 确保洛阳机场二期改扩建工程建成投用、三期改造压茬推进,机场总体规划获批,上半年万安通用机场具备试飞条件。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洛阳北郊机场,旅发集团
  (八)加快壮大县域经济
  28. 以习近平总书记县域治理“三起来”重大要求为根本遵循,以强县富民为主线,以改革发展为动力,以城乡贯通为途径,深入贯彻全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完善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措施,聚焦“三高四提五突破”目标,在新起点上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9. 突出特色优势,壮大产业能级,实施产业集聚区“二次创业”行动,大力发展特色高效农业,推动电商等服务业提速提质,着力打造3至5个经济总量超过500亿元的县域经济增长极。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0. 坚持规划引领,提高县城综合承载力,推动“六组团”扩容提质,提升南部生态涵养区发展质量,实现中心城区和县域经济双向发力。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林业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其他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推动区域协调联动发展
  31. 围绕产业共建,加快建设洛平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实质性启动洛济高端石化产业带,积极推动洛汝、洛渑、洛巩产业带建设。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32. 围绕交通互联,加快渑栾等高速建设,推动新安-邵原、偃师-孟州-沁阳等高速前期,配合做好郑登洛、焦济洛等城际铁路相关工作。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33. 围绕生态共治,以重污染天气调度、沿黄生态廊道建设等为重点,统筹推进污染联防联治。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林业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城市管理局,豫西黄河河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4. 围绕文旅合作,积极参与伏牛山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谋划建设沿黄旅游精品带,推动郑汴洛国际文化旅游核心板块建设,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文化旅游目的地。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5. 围绕应急联动,依托栾川、洛宁通用航空机场打造豫西航空救援基地,建设豫西地区应急救援中心。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栾川县、洛宁县人民政府   三、大力实施产业提质行动,加快构筑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
  (十)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36. 围绕装备制造、有色金属等重点领域延链补链强链,抓好黎明化工院电子气体等重点项目,全面推进凯盛科技“新洛玻”总部基地、研发中心和三个生产基地建设,打造世界一流的玻璃新材料研发制造产业基地。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偃师市、汝阳县人民政府,伊滨经开区管委会
  37. 加快建设高端石化产业集群和“一基地四园区”,确保9月底前洛阳石化炼油结构调整项目主体竣工,力争100万吨PTA项目开工、60万吨PX项目完成可研报告批复。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孟津县、吉利区人民政府
  38. 实现规上工业企业“三大改造”全覆盖,建设5家省级以上绿色工厂(园区),培育8家省级智能工厂(车间)。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一)积极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39. 推动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上规模上水平,加快两岸(河南)智能装备产业基地核心区建设,推动洛阳新能源储变电系统、中航613所电子电源等项目竣工投用,加快中原环保装备技术研发中心、普莱柯P3实验室等项目前期,高标准谋划建设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园。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0. 实施数字赋能行动,争创郑洛新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确保全国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上半年上线运营,“1+6”工业互联网平台年底前互联互通。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洛龙区、涧西区人民政府,伊滨经开区管委会,国宏集团
  41. 发挥洛阳正骨、洛阳针灸等特色中医药品牌优势,加快伏牛山中医药博物馆建设,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栾川县人民政府
  42. 化“疫”为机发展健康、卫材等产业,推动康达卡勒幅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项目尽快量产达效,建设一批医疗设备、健康产业基地。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二)全面提速产业园区建设
  43. 实施“6+X”先进制造业园区建设行动,加快中信重工高端装备产业园建设,开工建设格力冰洗、中原轨道交通产业园一期项目,推动格力中央空调和银隆新能源涂装二期建成投用、新能源客车和专用车大规模生产,加快建设大数据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推动北京微众(洛阳)大数据标注中心投运,积极引进腾讯大豫网数据平台等项目,六大产业园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0亿元以上。加快伊川中钢洛耐、国机精工新材料和宜阳绿色铸造、汝阳绿色建材、伊滨经开区光电产业等一批特色园区建设。
  牵头单位: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三)提高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
  44. 申建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争创一批淘宝村(镇),全年电商交易额达到2500亿元。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5. 持续推进“引金入洛”,积极引进渤海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动在洛投资注册大型金融发展集团,加快注册设立基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吸引融资租赁等新兴业态入驻自贸区,争取新增2-3家上市公司。
  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财政局,洛阳银保监分局,自贸区管委会
  46. 加快城乡高效配送试点城市、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示范园区和宏进、通河等物流园区建设。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7. 鼓励一拖集团、中信重工等企业转型为智能化方案提供商,筹办中欧(洛阳)工业设计大赛,努力打造“工业设计之都”。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四、以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打造内陆地区双向开放新高地
  (十四)统筹推进重点改革
  48. 精准对接下放的省级权限,探索推进先行先试事项,推动黄河先进制造业产业投资基金等重大事项尽快落地。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金融工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委改革办,市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城市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和其他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国宏集团
  49. 支持服务驻洛央(省)企改革,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50. 加快生态环境体制改革,做好“三线一单”编制实施工作。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51. 统筹抓好事业单位、财政事权、医药卫生等各项改革。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和其他相关部门
  (十五)建好用好开放平台
  52. 确保上半年自贸大厦、保税物流区建成,综保区获批,争取伊滨经开区扩区成功、中德产业园一期部分竣工投用。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高新区、伊滨经开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编办,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洛阳海关
  53. 启动国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规划编制,推动设立海外仓和海外运营中心,完成跨境电商进出口交易额50亿元。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综合保税区公共服务中心,洛阳海关,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54. 加快瓜达尔港洛阳自贸产业园建设,推动洛布农业综合示范区升级为国家级海外园区。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高新区、自贸区管委会
  55. 适时开行中亚班列,推动与中欧班列(郑州)联动发展,加密开行到舟山港、青岛港等铁海联运班列,年底前完成东方红国际陆港场站建设、争取海关监管场所封关运营,抓好华晟国际物流港等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洛阳海关、洛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56. 推动一类航空口岸扩大开放列入省“十四五”口岸规划,优化加密国内重点城市航线航班。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旅发集团
  (十六)推动“三外”稳定发展
  57. 申建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实施外贸企业集群培育工程,全年外贸进出口额达到160亿元。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8. 实施精准招商攻坚行动,借助豫沪产业对接平台,紧盯55个重大在谈项目,积极推动智能云科工业互联网平台、高铁轮对等项目落地。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金融工作局、科技局、林业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9. 支持洛钼集团、一拖集团等企业“走出去”,推进中油一建、省安集团等外经项目,全年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企业达到60家。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七)大力优化营商环境
  60. 把营商环境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命门之穴”,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一流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
  牵头单位: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政务服务中心和其他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1. 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改革,建设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广“豫事办”,上线“洛快办”,建设“不打烊”的“数字政府”。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2. 推广项目投资“容缺办理”、网上注销“一网通”,实现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时间压缩到15至56天。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63. 启动优化营商环境立法,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以评促优”倒逼环境优化。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司法局、政务服务中心
  64. 积极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
  (十八)强化龙头带动作用
  65. 推进“三区融合”和自创区“一区多园”建设,深化高新区管理体制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建设先进制造业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与转化平台,实施洛阳单晶硅等自创区产业集群专项,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原产业创新中心。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洛龙区、西工区、涧西区人民政府,伊滨经开区管委会
  66. 积极推进吉利、伊滨产业集聚区创建省级高新区。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吉利区人民政府,伊滨经开区管委会
  (十九)加快集聚创新资源
  67. 持续实施“双倍增”行动,加快建设国家农机装备创新中心、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郑洛新),推动国家光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开工建设,支持中船725所、普莱柯等重点企业申建国家级创新平台,推动与大连理工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高校协同创新,培育1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备案1000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建300个创新平台(载体)。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资委、金融工作局、财政局、税务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68. 大力实施“河洛英才”“河洛工匠”计划等,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培育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引进院士工作站等创新团队5个以上,新增100个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以高素质人才引领洛阳高质量发展。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市总工会
  69. 办好“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洛阳“创业之星”大赛,吸引优质创新项目。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二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70. 鼓励驻洛高校和大院大所大企业引入社会资本组建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创新科研经费分配等体制机制。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国资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教育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71. 抓好11项省创新示范专项,推动工业CT、高铁轴承等推广应用。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72. 加快省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城市建设,高效运营科技中介超市、科技(金融)大市场,全年挂牌成果项目700个以上,推动科技成果就地就近转化。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六、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着力补齐发展短板
  (二十一)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
  73. 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困群体,确保剩余2.5万贫困人口、9个贫困村如期脱贫。坚持“四个不摘”,统筹抓好产业扶贫、转移就业等工作,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和其他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十二)强力推进污染防治
  74. 以沿黄生态保护治理为引领,持续推进“五大行动计划”,加快构建生态环境建设体系,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5. 统筹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十大专项行动”,严格“六控”措施,深化“四大结构”调整,推进主城区33家企业搬迁改造、2家关闭退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确保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商务局、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和其他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6. 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警长”依法治河新模式,新建40个污水处理厂(站),实现农村污水处理、面源污染防治全覆盖,确保国控、省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责任单位:市检察院,市水利局、公安局、城市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7. 创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有效管控土壤环境风险。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
  78. 持续推进国土绿化提速提质,谋划建设南北部两大城市生态隔离圈,实施南部生态功能区保护工程,完成造林绿化37.9万亩、森林抚育50万亩,让河洛大地处处碧绿满眼。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十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79. 加强金融安全风险监测预警,防范处置非法集资,规范地方金融市场秩序,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防范化解企业债务风险,及时有效防范处置各类社会面风险,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国资委、应急管理局、信访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农村健康发展
  (二十四)加快农业结构调整
  80. 落实“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着力保障粮食安全。壮大特色高效农业,持续实施“五个百万亩”行动,全面恢复生猪生产,谋划培育3个国家级区域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动伊川富硒谷子、宜阳中药材纳入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富硒农业达到20万亩。推动沟域经济提质扩面,新建20条沟域经济示范带,154个项目年底前全部建成,打造精品沟域经济示范带。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十五)深化农村重点改革
  81. 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农地经营权流转率达到60%。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现所有行政村有集体经济收入,50%以上的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十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
  82. 实施“五级路成网、绿廊连城乡”三年行动,新建、改建农村公路350公里,推进“四好农村路”全域示范创建,实现市县乡村四级路长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3. 谋划实施一批大中型水利工程,抓好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150平方公里。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4. 加快完善农村电网。
  牵头单位:洛阳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5. 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十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86. 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新创建100个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生活垃圾治理率、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0%和30%以上。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7. 建设2个省级森林城市、6个森林特色小镇、70个森林乡村,绿化美化300个村庄。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先行区,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二十八)深入推进全市域生态综合治理
  88. 科学编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89. 以黄河干支流为重点,高质量推动全市域水体保护治理,统筹抓好“清四乱”、全民护河等工作,确保107个“四河三渠”项目主体全部完工。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豫西黄河河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0. 高标准编制湿地保护规划,高质量推进黄河洛阳段沿黄生态廊道示范工程,加快实施黄河国家湿地公园、伊洛河国家生态公园等项目,申建3个省级湿地公园,积极创建国际湿地城市。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改革委、城市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和其他相关部门,豫西黄河河务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十九)加强全流域水安全保障
  91. 实施险工段治理等防洪工程,提升小浪底水库防洪减淤能力。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豫西黄河河务局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92. 加快小浪底南岸灌区建设,做好故县水库灌区等前期工作,推进100条中小河流治理项目、100座水库保护治理工程,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确保全流域防洪安全。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十)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93. 开展水资源循环利用试点,实施西霞院水利枢纽输水及灌区工程,加强引黄济瀍、引畛济涧等工程运行调度,利用黄河“错峰蓄水”、湿地“存水净水”、连网连库“循环用水”,实现一水多用、循环增效。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豫西黄河河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十一)建设黄河历史文化主地标城市
  94. 围绕“中华源·黄河魂”主题,积极融入黄河文化带建设,推动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区纳入国家专项规划,启动中国共产党治黄历史展览馆前期工作,加快建设黄河非遗展示中心,积极承办黄河非遗大展等国家级黄河文化活动,推出一批黄河文化、河洛文化特色文艺精品,谋划实施小浪底风景区5A级创建等文旅融合项目,叫响中华文明溯源之旅、大河风光体验之旅、治黄水利水工研学之旅等品牌。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文物局、水利局、教育局,豫西黄河河务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旅发集团   九、加强文化保护传承和文旅融合发展,推动文化繁荣兴盛
  (三十二)倾力打造文化地标
  95. 以二里头夏都遗址、河图洛书、大谷关等为依托,深度挖掘提升黄河文化、运河文化、河洛文化、根亲文化等历史文化资源,加快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隋唐大运河文化博物馆、丝绸之路文化交流中心等重点项目,打造一批以华夏文明之源为主题的城市精神标识和文旅核心展示区。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旅发集团、文保集团
  96. 开工建设河洛文化国际交流中心、客家之源纪念馆,积极申办全球客属恳亲大会,打造客家根亲文化新地标。
  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市侨联,相关城市区人民政府,旅发集团、文保集团
  97. 加快推进隋唐洛阳城国家历史文化公园东城墙保护展示前期工作,确保上半年天街北延项目竣工,年底前南城墙保护展示工程主体完工,打造隋唐风貌核心展示区。
  牵头单位:市文物局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城市区人民政府,文保集团
  (三十三)实施世界文化遗产创新发展工程
  98. 完善二里头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配套设施、推动二里头遗址申遗,提升龙门石窟保护利用水平,加快实施新安汉关文化城项目;加强汉魏古都遗址保护;年底前建成含嘉仓和回洛仓遗址保护展示工程,谋划建设国家仓窖博物馆、粮食储运文化展示园区,打造大遗址保护展示核心区,争创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牵头单位:市文物局
  责任单位:龙门园区管委会,龙门石窟研究院,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十四)塑造“东方博物馆之都”品牌
  99. 加快建设牡丹、丝绸之路、汉魏故城遗址等重点博物馆,打造15家精品博物馆,年底前完成洛阳博物馆、二里头夏都遗址博物馆“数字博物馆”项目,举办20个精品文博展览,打造“最早中国”研学旅行品牌,博物馆总数超过100座。
  牵头单位:市文物局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教育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旅发集团、文保集团
  (三十五)深化文旅融合创新
  100. 坚持“快进、慢游、长留、缓出”理念,实施新唐街等43个重点文旅项目,实现4A级以上景区5G全覆盖,加快文化旅游“三个转变”,创建国家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全域旅游示范城市,实现全景引客、全时迎客、全民好客、全业留客。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河南移动洛阳分公司
  101. 依托伏牛山良好生态系统,做优山水旅游、生态民宿、冰雪运动、中医养生、温泉疗养等休闲康养品牌,推动小浪底、***山、黛眉山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打造国民休闲旅游度假地。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文物局、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102. 挖掘利用工业遗产资源,打造涧西工业博物馆、工业文创园,大力发展工业旅游。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文物局,涧西区人民政府
  103. 以优秀乡村文化引领乡村旅游,加强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利用,建设乡村民宿、农耕文化园、乡愁博物馆,支持三彩小镇、手绘小镇、爱和小镇等特色小镇发展。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4. 提升“两节一会一论坛”知名度和吸引力,谋划建设世界古都论坛永久会址,争取承办世界园艺博览会。
  牵头单位:市节会服务中心、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文保集团
  (三十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105. 推进文明创建提升,实施“河洛文化精品工程”,开展“红色文艺轻骑兵”等文化惠民活动,打造《重逢洛阳》等文艺旅游演艺精品,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文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文保集团
  106. 新建城市书房35座,总数达到200座以上,让“书香洛阳”名片熠熠生辉。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三十七)突出稳就业促创业
  107. 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实施返乡下乡创业提升专项行动、青年见习计划、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抓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等工作,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亿元,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就业形势总体平稳。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十八)兜牢社会保障底线
  108. 完善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特困供养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实现在档城镇困难职工家庭帮扶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统计局、财政局、扶贫办、社会保险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9. 做好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十九)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110. 新增50所公办幼儿园、8000个学位,新建、改扩建98所农村寄宿制学校,中心城区新建、改扩建8所义务教育学校。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实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行动。招聘600名特岗教师,培育230名农村全科教师。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1. 支持在洛高校创建省优势特色学科,推动河南科技大学“双一流”建设、洛阳师范学院建设特色鲜明的师范大学、洛阳理工学院建设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支持高职高专创建本科职业大学。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12. 加快河南中医药大学平乐正骨实习实训基地、市委党校和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推进林业职业学院迁建前期工作,力争洛阳大学城纳入省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
  牵头单位:市委党校,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卫生健康委,洛阳职业技术学院
  (四十)推进健康洛阳建设
  113. 落实省、市卫生健康大会精神,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做好无症状感染者防控工作,利用“洛康码”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严防造成新的传染和聚集性传播,巩固疫情防控持续向好态势。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其他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4. 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积极申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加快中医骨伤科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第二儿童医院、豫西公共卫生中心、市中医院伊滨医院、市肿瘤医院、伊滨医院等项目建设,对接合作中日友好医院、上海交大附属儿童医学中心。全面推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市县疾控中心和综合医院建设提升,改造提升150个村卫生室。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5. 创建国家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城市。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116. 建成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新建、改扩建60个“乐养居”,新建200个农村老年幸福院,新增2000张养老床位。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7. 升级“洛康码”功能,年底前实现电子健康卡(码)医保移动支付,推动“一码就医”。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四十一)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118. 坚持“党建引领、三治并进、服务进村”,争创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创新试点城市。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政法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119.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加强尾矿库综合治理,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确保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0. 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1.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善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开展“四官”服务进村(社区),维护社会安定,守护百姓安宁。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市法院、检察院,市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和其他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2. 支持国防和部队建设,深化双拥优抚,做好军转干部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
  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3. 积极推动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对台、统计、审计、人防、气象、地震、史志、残疾人工作、妇女儿童事业等再上新台阶。
  责任单位:市政府外办、侨办、台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统计局、审计局、人防办、气象局、应急管理局、史志室,市妇联、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一、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四十二)强化政治建设,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124. 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政府工作全局,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教育引导政府公职人员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诚践行者。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决策部署,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十三)牢记初心使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25. 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完善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的体制机制,健全“旧账清零”“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让群众更满意”三大行动常态长效机制,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完善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等制度,走好新时代的群众路线,让政府工作更接地气、更合民意。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十四)严格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126. 积极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完善政府立法机制,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法院、检察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7. 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提高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质量,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意见。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加强审计监督,全面深化政务公开,让行政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十五)狠抓工作落实,提高政府执行能力
  128. 聚焦新的赋能定位,紧扣市委思路举措,深入开展“强使命、找差距、明举措、勇担当”集中学习研讨活动,大力倡树“清新简约、务本责实、实干兴洛”的作风导向,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主动作为,担当尽责,以“钉钉子”“剥洋葱”“透竹竿”的精神,坚决打通工作落实“最后一公里”的“最后一米”。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十六)从严正风肃纪,树立清正廉洁形象
  129. 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公务员队伍。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严肃查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控行政性支出,压减非重点、非刚性的一般性支出10%以上,以政府的“紧日子”换取群众的“好日子”。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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