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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泰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治组紧急公告——关于对去过泰安市中医医院的居民进行登记的公告

泰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治组紧急公告


  1.因为泰安市中医医院医护人员中已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防止疫情扩散,近2周内(1月19日以来)以任何方式(如就诊、住院、陪护、探视等)去过泰安市中医医院的居民朋友,请立即到居住地辖区(社区、村居)做好登记。因为存在感染的可能,居家及外出时必须佩戴口罩,居家时注意与家人隔离,单间居住,杜绝有可能的家庭交叉感染。
  2.以上人员,若近期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及腹胀、食欲不好、恶心呕吐、腹泻等消化道症状时,务必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就诊时请明确告诉医生以上暴露史或者与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接触史。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对故意隐瞒不报,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泰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治组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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