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转发《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九届北京市文学艺术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转发《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九届北京市文学艺术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相关制作机构:
现将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九届北京市文学艺术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评选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评选工作要求,认真遴选参评作品并及时申报。根据《评选通知》要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牵头负责电视剧(包括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广播剧、音乐作品(包括歌曲、交响乐、民乐)的征集评选工作。
参评作品材料因受疫情影响,只接收快递申报,请于2020年3月15日前报送我局,过期不予受理。
电视剧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55号 许立国 18610028916,申报表的电子版请发至dianshiju402@163.com;
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广播剧、音乐作品(包括歌曲、交响乐、民乐)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55号 吕华 13041074639,申报表及相关纸质材料的电子版请发至xuanguanchu6666@163.com。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0年3月6日
2020年3月6日
附件:1.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九届北京市文学艺术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略)
2.《第九届北京市文学艺术奖作品申报表》
附件2
第九届北京市文学艺术奖作品申报表
申报单位:
作品名称 | ||||||||||
申报类别 | ||||||||||
首演、播映、发表、出版时间 | 演出地点或刊播平台 | |||||||||
生产单位 | ||||||||||
主创人员 | ||||||||||
场次、收视(听)率、 发行情况、传唱程度 | ||||||||||
总投入(元) |
| 总收入(元) | ||||||||
内 容 简 介 及 主 要 社 会 评 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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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推 荐 意 见
|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 |||||||||
专 项 评 委 会 推 荐 意 见 |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 |||||||||
总 评 委 会 推 荐 意 见 |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