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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晋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后”疫情管控工作的公告

晋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后”疫情管控工作的公告


  目前,我市即将面临假期后、上班后、复工后、开学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人员流动频繁、流向复杂,不确定性因素增加,疫情防控面临重大考验。为坚决落实“五严五防”,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强化管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格摸排范围。对来晋返晋人员的摸排范围,从武汉扩大到湖北全省以及非我市所有疫区。   二、严格报告登记。外地返晋人员严禁密切接触他人,主动到所在社区或村委会登记,配合社区(村)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拒不执行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严格集中管理。外地返晋人员不具备居家观察条件的,请主动到所在县(市、区)集中隔离场所报告登记,自觉接受集中医学观察14天。全面盘查居家隔离观察人员是否符合医学标准,严格执行隔离留观标准,以战时做法,采取强措施,加强集中隔离力度。   四、严格交通检测。全市公路、铁路等各交通场站检测点要重点关注外地来晋人员,严格按照《晋城市疫情防控第83号令》要求,详细登记人员身份信息、联系方式、来源地、目的地等信息,及时推送相关单位,保持信息共享,严防疫情输入,加强源头管理,消除隐患盲点。   五、严格社区管控。各县(市、区)全部做到进村入户、户不漏人,各企事业单位全部实行归口管理,确保每个部门、每个楼层、每户居民都得到精准摸底,严防新增病例输入。各社区或村委会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本小区、村组所有人员信息要一户一档,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楚。由公安机关牵头,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县(市、区)配合,以村、社区为单位,排查责任落实到人头,层层审核,实行“两签一审”制度,排查时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要共同签字,社区民警审核签字,逐级上报,坚决做到“三天清零”。   六、严格法人责任。每个机关负责人,社会机构、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学校校长等都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承担一切防控不力的主体责任。要对本单位所有人员信息、防控措施、防控物资心中有数,做好充分准备,确保万无一失。   七、严格防控措施。公共活动场所不得集聚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劝导驱散。居民要尽量不出门、不串门,确需外出的必须佩戴口罩,严禁聚会聚餐。“红事”一律延期,“白事”一律从简。各县(市、区)要切实做好监督落实。   八、严格群防群治。全社会都要行动起来,互相提醒、互相监督,积极参与,形成共同应对疫情的强大合力。每一个人都有责任、有义务主动接受疫情防控检查、调查,及时报告疫情相关线索。   九、严格场所消杀。进一步加大消杀力度,根据疫情防控指南制定相关预案,加大对电梯、门把手、公共卫生间等重点场所和部位的消杀力度,明确各县(市、区)消杀责任,落实到小区或单元楼长或物业负责人。   十、严格监督问责。市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纪检机动督查组要对全市各县(市、区)各部门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的行动迟缓、落实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晋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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