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防控人间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防控人间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顺政发〔2004〕25号)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区卫生局研究制定的《顺义区防控人间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预案》已经2004年第2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依照执行。
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顺义区防控人间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为切实做好人间禽流感的预防和控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颁发的《人禽流感预防控制工作指南》和市卫生局制定的《北京防治禽流感应急预案》,结合全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构建区域预防与控制禽流感疫情的长效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对人间禽流感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
宣传普及禽流感防治知识,提高公众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
(二)分级控制。
依据动物间、人间禽流感发生和流行的范围和趋势,将区域人间禽流感疫情分为三个等级进行预警,并实施分级控制。发生不同等级疫情,采取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三)快速反应。
建立疫情监测和预警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四)依靠科技。
实行科学防治,规范防控措施与操作流程,实现防治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五)属地负责。
人间禽流感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的人间禽流感防控工作负总责。区政府对辖区内的医疗卫生资源统一指挥调度。 疫情分级
(一)病例确认。
本区首例人间禽流感病例由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确认。
(二)疫情分级。
三级疫情:区外周边地区出现禽群间禽流感疫情。
二级疫情:本区出现禽群间禽流感疫情。
一级疫情:本区出现1例人间禽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
决策领导机构
区防治重大疫病指挥部为全区防控人间禽流感疫情工作的决策领导机构,指挥部根据疫情发生和进展情况,研究决定人间禽流感防治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
区长李平担任指挥部总指挥,常务副区长胡尚云,区委常委、顺义公安分局局长张建军、副区长李树藩、王振江、曾繁新、李友生、王海臣、杨培丽担任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由相关部、委、办、局主要负责人组成(见附件)。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刘庆顺担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日常管理机构
区卫生局是全区人间禽流感防治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区人间禽流感日常防控工作的组织管理、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负责人间禽流感疫情报告、信息沟通与组织协调工作。 应急指挥体系
按照疫情等级,建立相应的应急指挥体系。分级设立防治人间禽流感应急指挥部,明确其组成和参加部门的职责与任务。疫情发生时,应急指挥部在区防治重大疫病指挥部领导下,负责全区人间禽流感应急防治 的组织管理与协调指挥。 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职责
各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内人间禽流感防治工作负总责。根据本预案制定辖区内人间禽流感防治工作应急预案;疫情发生时,按照区政府部署启动辖区内应急预案;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和群众落实人间禽流感防治措施。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本镇人间禽流感防治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负 责辖区内人间禽流感日常防治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组织管理。
监测预警与信息报告
(一)监测网络及监测对象。
建立人间禽流感疫情监测网络,区卫生局负责疫情监测行政管理,区疾控中心负责疫情汇总分析,区医院、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3个二级医疗机构和南法信发烧门诊为主要监测哨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监测网底,个体诊所和医务室为辅助的疫情监测网点。
制定疫情监测方案,对各医疗保健机构接诊的发热病人和重症肺炎病例,养殖人员等高危职业人群,外地返京民工和学生等重点人群开展健康状况追踪、血清学检测等疫病监测。
(二)监测内容与信息报告。
1.疫情监测与报告。
各监测哨点对有发热症状的病例和重症肺炎病例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各医疗保健机构实行发热病人情况日报告制度,每日上午9时前将本机构前日接诊的发热病人情况向区疾控中心报告。区疾控中心负责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和分析,并对其它地区禽流感疫情动态进行收集和汇总。
2.流调监测与报告。
区疾控中心接到禽流感临床诊断或疑似病例的疫情报告后,立即组织卫生防疫小分队赶赴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临床诊断及疑似病例的传染源、传播途径以及病源地播散范围进行追踪,掌握有关信息。禽流感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包括对禽流感临床诊断和疑似病例的个案调查及其密切接触者的追踪调查。区疾控中心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后,在30分钟内将禽流感个案调查表等有关信息上报市疾控中心和区卫生局。
(三)信息分析与预警。
区卫生局组织成立禽流感疫情专家预警组,组长由副局长仇长林担任,成员由流行病学、临床、公共卫生管理、统计学专家组成。负责对区疾控中心和农林畜牧部门提供的禽流感疫情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提出疫情预警报告和建议。 预防控制
(一)日常防控。
各级医疗机构落实《北京市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健全院感管理组织,规范操作规程,明确责任人及其具体职责,加强监督检查,控制院内感染。各级医疗机构要在门(急)诊建立预检分诊制度,采取既要方便病人、又能稳妥排查的有效措施,做好发热病人的接诊、分诊工作,合理引导分流就诊的发热病人到指定诊疗场所。
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建立与驻区单位之间的防治工作信息沟通与协调机制。村(居)委会要发挥自治组织作用,组织群众开展各项防控工作。
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加强校园管理,保持室内通风换气,搞好环境卫生,确定责任人,落实晨检制度,对体温异常并有可疑症状的人员,及时联系发热门诊检查诊治。
建筑工地要实行规范管理,改善民工居住和生活条件。实行新招用人员健康体检制度,定期对出租房屋进行检查整治,落实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各类商业、文化娱乐等公共场所必须保持通风换气,定期对电梯间、公用电话间等公共设施和用具进行消毒。
(二)应急处置。
区疾控中心设置2个卫生防疫小分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流调、访视和消毒等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在接到报告后迅速到达现场,做好现场消毒和密切接触者隔离工作。
(三)宣传教育。
区卫生局制定预防禽流感宣传培训计划,利用广播、电视,发放宣传材料,设置宣传栏等形式,开展健康教育进社区活动,加强公众传染病防治知识的普及教育。区疾控中心和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设立禽流感防治知识咨询电话。
区文明办和区爱卫会要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指导督促搞好环境卫生,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四)督导检查。
区卫生局所属卫生监督所设置2个监督小分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对辖区内养殖场以及公共场所、学校、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和各预防医疗保健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 医疗救治
(一)救治网络。
南法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全区唯一的发热门诊,负责对全区范围内不能明确诊断的发热病人进行筛查和医学留观,发现禽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及时转至北京市地坛医院和北京市佑安医院进行救治,区传染病医院和区第二医院为区域内收治禽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后备医院。
(二)救治队伍。
抽调区域内各医疗机构有关专家,组成医疗专家组和院感指导组。医疗专家组对区域内的可疑病例和重症病例实施会诊和治疗指导,申请市级会诊;院感指导组承担全区医疗机构院感知识培训、技术指导和检查考核。
组建3支后备医疗队,即支援南法信发热门诊、传染病医院及区第二医院的医疗队。出现二级疫情时,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卫生部《人禽流感疫情监测实施方案》进行疫情监测;出现一级疫情时,在发热门诊固定呼吸科专家1名;向区传染病医院和区第二医院后备医院派驻医疗队(包括专家1-2名)指导诊疗工作。
(三)急救转运。
以“120”为主体的转运队,负责区域内发热病人和禽流感病人的转运。常态下运行车辆2辆,其中1辆接发热病人(在区急救分中心),另1辆用于禽流感病人转运(在南法信发热门诊)。疫情发生时,运行车辆3辆,1辆为禽流感病人转运用车,其余用于接转发热病人。转运车辆由医疗救治工作组统一指挥调度。
(四)人员培训。
由区卫生局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区域内全体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培训。针对禽流感疫情防控,对不同岗位、不同职能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使专业卫生人员能及时发现并报告疫情,迅速采取初步救治、隔离和防护措施,以尽快适应应对突发疫情的需要,并根据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培训计划和内容,使卫生技术人员掌握最新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方案。
(五)医院应急预案。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单位防治禽流感工作应急预案。发烧门诊和后备定点医院做出人员、物资、设备的详细测算和需求计划,并加强人员培训。支援医院做出人员培训和梯次调配计划。
三级响应
区禽流感疫情专家预警组作出人间禽流感三级疫情预警后,经区卫生局报请区重大疫病指挥部决定,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一)组织领导体系。
在区防治重大疫病指挥部领导下,成立防治人间禽流感疫情应急指挥部,由副区长王振江担任指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卫生局局长巩维国担任,负责全区人间禽流感应急防控工作的组织管理与指挥协调,并向区防治重大疫病指挥部报告疫病防控工作。
应急指挥部下设联络组、疾控组、医疗组、监督组、信息组、后勤保障组,各组职能分工如下:
1.联络组: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赵习文任组长,成员单位有区农委、区建委、区教委、顺义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外事旅游局等部门。承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能,负责各成员单位间疫病防控的联络、协调与配合。
2.医疗组:由区卫生局副局长万学智任组长,成员有区卫生局医政科和区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区传染病医院、南法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的院长和主管院长。负责培训全区禽流感医疗救治人员、开展技术练兵和组建专家队伍;负责制定医疗救治方案,指导医疗机构诊断、治疗和防护工作,督促检查医疗机构落实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情况,提出医疗卫生资源调配方案并组织实施。
3.疾控组:由区卫生局副局长仇长林任组长,成员有区卫生局防保科、区疾控中心等。负责指挥、协调卫生防疫小分队开展应急处理工作;指导、检查重点地区的隔离、消毒工作;组织协调疫情监测工作。
4.监督组:由区卫生局副局长仇长林任组长,成员有区卫生监督所等。负责组织协调卫生执法部门督促检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疫情信息上报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养殖场、工地、学校等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信息组:由区卫生局副局长仇长林任组长,成员有区卫生局防保科、区疾控中心等。负责实时收集、分析疫情信息,并组织专家进行综合分析及趋势预测,撰写有关报告,提出防治工作建议,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6.后勤保障组:由区卫生局副局长张菊芳任组长,成员有区卫生局财务科、器修所等。负责收集、统计、评估防治工作所需物资储备,保证物资供应充足并及时调运。
7.宣传组:由区卫生局副局长高金龙任组长,成员有区卫生局办公室、总工会、团区委等。负责开展防病知识和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舆论引导,与有关部门配合共同搞好社会动员工作。
(二)防控措施。
在坚持日常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立刻启用预设的2个卫生防疫和2个卫生监督小分队开展必要的防控工作。卫生防疫小分队协助做好养殖场等重点单位的消毒工作,对养殖人员等高危人群进行健康检查和监测。各医疗保健机构要根据《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切实做好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确保门(急)诊空气流通,加强消毒防护工作。区卫生监督所负责对学校、建筑工地及人口密集场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在重点交通路口设立卫生检验检疫站,对来自区域外发生人间禽流感疫情地区的长途客车及货运车辆实行重点检查。对有可疑发热症状的乘客立即采取隔离、移送、留验等措施,对发热病人乘坐的交通工具进行消毒。 二级响应
区禽流感疫情专家预警组作出二级疫情预警后,经区卫生局报请区防治重大疫病指挥部决定,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一)组织领导体系。
在区防治重大疫病指挥部领导下,成立区防治人间禽流感应急指挥部,由常务副区长胡尚云担任指挥,副区长王振江担任副指挥。应急指挥部设在区政府,下设办公室、医疗组、防控组、督查组、物资组、后勤保障组、治安组、宣传组和信息组。各组职能分工如下:
1.办公室: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刘庆顺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区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周继武、区发展计划委主任王庆芸、区法制办主任单德志、区财政局局长邢永富组成。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疫病防控的沟通联络、组织协调工作;区委政策研究室负责疫病防控相关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区发展计划委负责制定疫病防控物资计划和项目申报工作;区法制办负责对相关法规和文件进行审核把关;区财政局负责所需各项资金的筹措及调拨。
2.医疗组:由副区长王振江任组长,成员由区卫生局局长巩维国和副局长万学智组成。负责整合、调配医疗卫生资源,组织协调医疗救治工作。
3.防控组:由副区长王振江任组长,成员由顺义公安分局局长张建军、区武装部部长王国贞、区农委主任闫志广、区教委主任线长久、区建委主任刘永发、区人防办主任李永革、区交通局局长李树新、区外事旅游局局长商广清、区国土房管局局长孙桂祥、区卫生局局长巩维国和副局长仇长林、区畜牧服务中心主任郭春才组成。顺义公安分局负责实施对疫点的封闭隔离;区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驻顺部队的疫情防控工作;区农委和区畜牧服务中心负责农村地区及养殖业的疫情防控工作;区教委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区建委负责全区各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区人防办负责落实地下空间疫情防控措施;区国土房管局负责对出租房屋进行相关防疫管理;区交通局负责交通车辆和路口的疫情防控管理;区外事旅游局负责旅游景点及定点宾馆饭店的卫生防疫管理;区卫生局负责指挥协调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管理和健康教育等工作。
4.督查组:由副区长李树藩任组长,成员由区法院院长孙福成、区检察院检察长窦秀英、区信访办主任苏宝林、区财政局局长邢永富、区监察局局长田江平、区审计局局长勘银宗、区人事局局长董大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贺永祥、区卫生局局长巩维国和副局长仇长林组成。区法院和区检察院负责对因故意传播和扩散疫情、贪污盗窃防控资金和物资、贩卖假冒伪劣药品等而造成犯罪的人员进行调查处置;区信访办负责对群众投诉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区财政局和区审计局负责对防控资金和物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和检查;区监察局负责对各部门和单位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区人事局负责对不服从管理和调遣的人员进行相关处理;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器械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区卫生局负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各医疗保健机构、公共场所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和食品卫生状况开展执法检查。
5.物资组:由常务副区长胡尚云任组长,副区长王海臣任副组长,成员由区经委主任吴建国、区商委主任韩利、区财政局局长邢永富、顺义药监分局局长李长荣、区民政局局长张世斌、区卫生局局长巩维国和副局长张菊芳组成。区经委负责组织企业生产并动员其捐献防控所需物资;区商委负责组织保障生活用品的市场供给;区财政局负责筹集和调拨购置物资所需资金;顺义药监分局负责保障药品、器械和医用防护用品的质量;区民政局负责对社会捐赠物品进行登记和管理;区卫生局负责筹备医疗救治和防护物资。
6.后勤保障组:由常务副区长胡尚云任组长,副区长李友生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市政管委主任赵贵恒、区财政局局长邢永富、区民政局局长张世斌、区环保局局长李国印、顺义供电分公司经理李景中、区电信局局长强志勇、区外事旅游局局长商广清、区卫生局局长巩维国和副局长张菊芳、区环卫中心主任刘存祥组成。区市政管委负责组织提供生活用水,协调环卫中心清运垃圾;区财政局负责筹集和调拨所需资金;区外事旅游局负责提供人员休整和食宿场所;区环保局负责医院污水排放及环境监测;顺义供电分公司负责保障电力供应;区电信局负责保障通讯畅通;区民政局负责指挥协调医疗废弃物和尸体的焚烧处理;区卫生局负责为医务人员提供食品等必要的生活保障。
7.治安组:由副区长李树藩任组长,成员由顺义公安分局局长张建军、区武装部部长王国贞、顺义工商分局局长陈福刚和区城管监察大队队长王金广组成。顺义公安分局负责依法实施强制执行和维持社会治安;区武装部负责实施保卫工作,应对重大突发事件;顺义工商分局负责协同市场管理部门维持区域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区城管监察大队负责城市的日常管理。
8.宣传组:由副区长曾繁新任组长,成员由区妇联主席王敬东、区总工会主席赵长树、团区委书记皮志杰、区精神文明办主任沈凤田、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张仲奎、区文委主任杨国英、区科委主任李国震、区民政局局长张世斌、区卫生局局长巩维国和副局长高金龙组成。区妇联、区总工会和团区委负责对在疫情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表彰,宣传先进事迹;宣传部负责舆论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志愿者活动;区文明办负责组织发动群众摒弃陋习,提高卫生意识;区文委负责组织广电中心宣传疫情防治知识,播报疫情动态;区科委负责开展疫情防治的科普宣传;区民政局负责动员并管理社会及个人的捐款捐物,对因公伤亡公务人员和愈后患者进行抚慰;区卫生局负责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并采集报送相关信息。
9.信息组:由副区长杨培丽任组长,成员由区信息中心主任王永宝、区统计局局长倪挺明、区档案局局长徐福元、区卫生局局长巩维国和副局长仇长林组成。区信息中心负责保障计算机信息网络正常运行;区统计局负责区域内人员构成等相关数据的统计;区档案局负责疫情信息的整理归档;区卫生局负责疫情信息的采集、汇总、分析和报告。
(二)防控措施。
根据区防治人间禽流感工作预案要求和分组情况,在坚持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卫生部门增设卫生防疫小分队至4个,增设卫生督查小分队至4个。对禽流感疫情发生地的人群实施隔离控制措施,对密切接触者实行医学观察,对疫情发生地养殖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血清学检测和预防性投药。
公路、长途客车站、重要交通路口增设检疫站,对进出区人员进行全面的防疫检查。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人员集中的地区定时进行消毒。
卫生监督执法小分队负责监督落实疫点、疫区预防控制措施,监督有关医疗机构落实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防护措施,督促检查人口密集场所疫情防控工作。 一级响应。
区禽流感疫情专家预警组作出一级疫情预警后,经区卫生局报请区防治重大疫病指挥部决定,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一)组织领导体系。
在区防治重大疫病指挥部领导下,成立区防治人间禽流感应急指挥部,由区长李平担任总指挥,常务副区长胡尚云和副区长王振江担任副总指挥。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医疗组、防控组、督查组、物资组、后勤保障组、治安组、宣传组和信息组。各组职能分工如下:
1.办公室: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刘庆顺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负责联络、协调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开展工作。办公室成员由区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周继武、区发展计划委主任王庆芸、区法制办主任单德智、区财政局局长邢永富、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邢文德、区卫生局局长巩维国组成。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疫病防控的沟通联络、组织协调工作;区委政策研究室负责研究制定疫病防控的相关政策;区发展计划委负责制定疫病防控物资购买、使用计划以及项目申报;区法制办负责对相关法规和文件进行审核把关;区财政局负责筹措调拨防控疫情所需各项资金;区社会和劳动保障局负责患者公费医疗及大病统筹医疗费用报销;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疫情预防和患者救治工作,并为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患者报销医疗费用。
2.医疗组:由副区长王振江任组长,成员由区卫生局局长巩维国、副局长万学智组成。负责整合、调配医疗卫生资源,组织协调医疗救治工作。
3.防控组:由副区长王振江任组长,成员由顺义公安分局局长张建军、区武装部部长王国贞、区农委主任闫志广、区教委主任线长久、区建委主任刘永发、区人防办主任李永革、区交通局局长李树新、区外事旅游局局长商广清、区国土房管局局长孙桂祥、区卫生局局长巩维国和副局长仇长林、区畜牧服务中心主任郭春才组成。顺义公安分局负责实施对疫点的封闭隔离;区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驻顺部队的防控工作;区农委和区畜牧服务中心负责农村地区及养殖业的疫情防控工作;区教委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区建委负责全区各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区人防办负责落实地下空间疫情防控措施;区国土房管局负责对出租房屋进行相关防疫管理;区交通局负责交通车辆和路口的疫情防控管理;区外事旅游局负责旅游景点及定点宾馆饭店的卫生防疫管理;区卫生局负责指挥协调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管理和健康教育等工作。
4.督查组:由副区长李树藩任组长,成员由区法院院长孙福成、区检察院检察长窦秀英、区信访办主任苏宝林、区财政局局长邢永富、区监察局局长田江平、区审计局局长勘银宗、区人事局局长董大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贺永祥、区卫生局局长巩维国和副局长仇长林组成。区法院和区检察院负责对因故意传播和扩散疫情、贪污盗窃防控资金和物资、贩卖假冒伪劣药品等而造成犯罪的人员进行调查处置;区信访办负责对群众投诉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区财政局和区审计局负责对防控资金和物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和检查;区监察局负责对各部门和单位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区人事局负责对不服从管理和调遣的人员进行相关处置;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器械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区卫生局负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各医疗保健机构、公共场所各项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和食品卫生状况开展执法检查。
5.物资组:由常务副区长胡尚云任组长,副区长王海臣任副组长,成员由区经委主任吴建国、区商委主任韩利、区财政局局长邢永富、顺义药监分局局长李长荣、区民政局局长张世斌、区卫生局局长巩维国和副局长张菊芳组成。区经委负责组织企业生产并动员其捐献防控所需物资;区商委负责组织保障生活用品的市场供给;区财政局负责筹集和调拨购置物资所需资金;顺义药监分局负责保障药品、器械和医用防护用品的质量;区民政局负责对社会捐赠物品进行登记和管理;区卫生局负责筹备医疗救治和防护物资。
6.后勤保障组:由常务副区长胡尚云任组长,副区长李友生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市政管委主任赵贵恒、区财政局局长邢永富、区民政局局长张世斌、区环保局局长李国印、顺义供电分公司经理李景中、区电信局局长强志勇、区外事旅游局局长商广清、区卫生局局长巩维国和副局长张菊芳、区环卫中心主任刘存祥组成。区市政管委负责组织提供生活用水,协调环卫中心清运垃圾;区财政局负责筹集和调拨所需资金;区外事旅游局负责提供工作人员休整和食宿场所;区环保局负责医院污水排放及环境监测;顺义供电分公司负责保障电力供应;区电信局负责保障通讯畅通;区民政局负责指挥协调医疗废弃物和尸体的焚烧处理;区卫生局负责为医务人员提供食品等必要的生活保障。
7.治安组:由副区长李树藩任组长,成员由顺义公安分局局长张建军、区武装部部长王国贞、顺义工商分局局长陈福刚、区城管监察大队队长王金广组成。顺义公安分局负责依法实施强制执行和维持社会治安;区武装部负责实施保卫工作,应对重大突发事件;顺义工商分局负责协同市场管理部门维持区域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区城管监察大队负责城市的日常管理。
8.宣传组:由副区长曾繁新任组长,成员由区妇联主席王敬东、区总工会主席赵长树、团区委书记皮志杰、区精神文明办主任沈凤田、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张仲奎、区文委主任杨国英、区科委主任李国震、区民政局局长张世斌、区卫生局局长巩维国和副局长高金龙组成。区妇联、区总工会和团区委负责对在疫情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表彰,宣传先进事迹;宣传部负责舆论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志愿者活动;区精神文明办负责组织发动群众摒弃陋习,提高卫生意识;区文委负责组织广电中心宣传疫情防治知识,播报疫情动态;区科委负责开展疫情防治的科普宣传;区民政局负责动员并管理社会及个人的捐款捐物,对因公伤亡公务人员和愈后患者进行抚慰;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卫生技术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并采集上报相关信息。
9.信息组:由副区长杨培丽任组长,成员由区信息中心主任王永宝、区统计局局长倪挺明、区档案局局长徐福元、区卫生局局长巩维国和副局长仇长林组成。区信息中心负责保障计算机信息网络正常运行;区统计局负责对区域内人员构成等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区档案局负责疫情信息的整理归档;区卫生局负责疫情的采集、汇总、分析和报告。
(二)防控措施。
根据区防治禽流感工作预案要求和分组情况,在坚持二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卫生部门增设卫生防疫小分队至6个,增设卫生督查小分队至6个。医务人员发现禽流感疑似患者后,认真填写《禽流感疫情报告卡》,于2小时内报告区疾控中心。区疾控中心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报告区卫生局和市疾控中心,并进行网络直报。同时,立即对可疑患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认真填写《可疑禽流感病例调查表》,按照有关规定划定疫点和疫区范围,确定密切接触者,并对其采取预防性投药、留检、医学观察,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配合做好疫情地点和场所的隔离控制工作,对辖区内养殖业等高危人群进行健康检查和血清学普查。
各级各部门全面启动群防群控疫病防控网络,实行社区自为战、村自为战、学校自为战、工地自为战,严格落实和检查各项防控措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镇和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发现可疑发烧病人要立即向区疾控中心报告并配合其做好对疫情地点和场所的隔离控制、后勤保障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发生疫情地区的居民,必须服从有关部门采取的隔离控制措施。
在所有进区交通路口设立检疫检查站。在长途汽车站和公路检查站设立联合检查组,实施防疫检查;所有进出区的乘客填写《健康登记卡》,并接受体温测量;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乘客,要送留观站;对可疑病人由卫生部门送至发热门诊筛查;对与疑似病人同车的乘客由流行病学调查队进行追访、医学观察并隔离。对拒不接受体温测量或留观诊断并经劝阻无效者,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各宾馆、饭店、旅馆、招待所要严格执行入住旅客填写《健康登记卡》制度,并对客人每天测量体温,发现可疑病人,及时向区疾控中心报告。
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每天为学生测量体温,定时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和学生宿舍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取消一切人员过于集中的大课和大型活动;实行停课的中小学必须坚持每天跟踪了解学生身体状况,教育学生在家学习和休息。各高等院校、民办高校要坚持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未经批准不得离校。对所有离校的大学生,学校要跟踪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并纳入学校疫情监控和信息报告范围。
建筑工地实行封闭式管理,对工地与住地分开的,要建立安全通道。建立24小时运转的监控网络,对施工现场和工棚进行检查,对民工宿舍、食堂、厕所逐一定时、定点消毒。各用人单位不得擅自停工停业和遣散民工。
各单位停止组织大型会议和活动,已安排的大型活动原则上取消或推迟。视疫情发展,适时关闭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剧场、影院、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等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
对诊断为人间禽流感的患者和疑似患者及时转至北京市地坛医院和北京市佑安医院,同时将区传染病医院和区第二医院作为区治疗禽流感患者的后备医院。医护人员要全部到位,做好各项接收病人准备工作。启用时,医疗组派驻专家指导诊疗工作。
财力支持
区、镇两级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为防治工作提供合理、充足的资金保障。 物资保障
(一)区、镇分别建立防治人间禽流感疫情物资储备库。区卫生局负责编制物资储备明细表,并根据疫情等级分别测算不同物资储备的需求量及其配比,着重储备一次性防护服、重型防护服、漂白粉晶片、漂白粉、抗生素等物资。
(二)疫情发生时,区政府根据防疫需要,可以征用社会物资并在全区范围内统筹使用。
(三)所有物资的使用实行审批制,专人负责,严格审批。 人力资源保障
(一)区卫生局负责组织禽流感防病知识宣传及人员技术培训。对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业务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及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流程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对卫生防病人员现场流调处置进行业务培训。
(二)建立传染病专业医务人员资源库,并按疫情级别制定人力资源调配计划。疫情发生时,全区所有医疗机构在岗医务人员必须服从统一调配。 社会动员与舆论支持
(一)各镇、街道办事处及其卫生服务机构应进一步开展科普和普法工作,提高基层单位和居民的预防意识和防护能力。
(二)组建社区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各种活动,加强应急训练,以备疫情发生时有效开展各种服务。
(三)引导公众行为,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舆论支持。
附件:
顺义区防治重大疫病指挥部成员名单
总 指 挥:李 平 区长
副总指挥:胡尚云 常务副区长
张建军 区委常委、顺义公安分局局长
李树藩 副区长
王振江 副区长
曾繁新 副区长
李友生 副区长
王海臣 副区长
杨培丽 副区长
成 员: 王敬东 区妇联主席
孙福成 区法院院长
窦秀英 区检察院检察长
赵长树 区总工会主席
王国贞 区武装部部长
刘庆顺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庆芸 区发展计划委主任
赵贵恒 区市政管委主任
刘永发 区建委主任
韩 利 区商委主任
线长久 区教委主任
杨国英 区文委主任
闫志广 区农委主任
李国震 区科委主任
吴建国 区经委主任
周继武 区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皮志杰 团区委书记
沈凤田 区精神文明办主任
苏宝林 区信访办主任
李永革 区人防办主任
单德志 区司法局局长
巩维国 区卫生局局长
商广清 区外事旅游局局长
田江平 区监察局局长
勘银宗 区审计局局长
李长荣 顺义药监分局局长
李树新 区交通局局长
李国印 区环保局局长
董大明 区人事局局长
孙桂祥 区国土房管局局长
徐福元 区档案局局长
贺永祥 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陈福刚 顺义工商分局局长
邢永富 区财政局局长
倪挺明 区统计局局长
王金广 区城管监察大队队长
刘存祥 区环卫中心主任
王 颖 区广电中心主任
郭春才 区畜牧服务中心主任
张仲奎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永宝 区信息中心主任
李景中 顺义供电分公司经理
强志勇 区电信局局长
各镇、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为指挥部成员。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庆顺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