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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日照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紧急采购工作的通知

日照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紧急采购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支持疫情防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要求,现将《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启疫情防控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采购绿色通道的通知》(鲁财采〔2020〕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开通绿色通道。为确保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及时供应,日照市即刻开通疫情防控采购绿色通道,相关部门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定方式和程序,无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自行组织采购,采购进口产品无须审批,确保及时满足疫情防控需要。   二、加强采购保障。各采购单位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做好疫情防控采购工作,保证采购时效和绩效,切实加强疫情防控采购保障工作。   三、做好档案管理。各采购单位要及时建档整理疫情防控采购档案,留存备查,确保采购及时高效。
  附件:1.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启疫情防控应急救援设备物资采购绿色通道的通知(鲁财采〔2020〕2号)(略)
  2.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略)
日照市财政局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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