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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规划自然资源保障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规划自然资源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重大部署,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现就强化规划自然资源保障工作提出如下措施:
  一、开辟疫情防控项目绿色通道
  1.确保疫情防控项目用地。因疫情防控急需建设的项目,可以先行用地。对少数选址有特殊要求,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视作重大项目允许占用。不需转为永久性建设用地的,使用结束后恢复原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不再补办用地手续;需转为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在疫情结束后及时完善用地手续。支持企业将存量工业用地转为疫情防控所需项目用地,可暂不办理规划修改、土地出让合同修订等手续。对抢险救灾、防疫应急保障类建设项目,除选址论证外,允许“边建边报”或“先建后报”。
  2.推行网上“不见面”服务。疫情防控期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等实施带图运行、影像比对、网上审批、网上交易模式。大力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优化商品房登记环节,同步申请不动产预告登记和转移登记,逐步推行不动产登记材料数字化,不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二、强化经济社会“六稳”保障
  3.做好重大项目用地规划保障。聚焦扩大有效投资,突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城市提升、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对市及以上重大项目规划许可、用地审批实施专人专班、提前介入、简化程序、高效服务。做好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规划协同和一致性处理,确保每一个大项目好项目及时落地。年度用地指标向疫情较重区县倾斜。支持工业企业扩大再生产,对已投用普通工业项目增产扩建的,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下,可参照过去同类项目、电话沟通等方式简化“一事一议”审批程序。
  4.加强土地出让调度。加快储备土地整治、筛选,积极主动公开土地出让计划,根据疫情防控和市场形势灵活调整出让地块面积、底价、交易时间、竞买保证金、付款方式及分期缴款金额等,保持土地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5.提升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支持重点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加快页岩气勘查开发,稳定碎石产能,保障全市重点工程和医疗应急设施等砂石需求。对2020年到期的矿业权,依企业申请可顺延合同有效期6个月。
  6.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适当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价款缴纳方式和履约监管工作,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交地、签订合同、开竣工的,可申请适当延长期限。对已设矿业权人不能按期缴纳2020年应缴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经批准可延期6个月缴纳。企业复工复产因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需在政府储备用地内搭建帐篷、活动板房等临时设施或临时用地的,征得土地储备机构同意后,可无偿使用到疫情响应解除为止。
  7.增强企业融资能力。对近期受让的土地,按合同约定分期付款或到期未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企业报经土地出让方同意后,可按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比例和规划设计要求,分期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支持矿产企业利用采矿权抵押融资。   三、固本强基提升空间治理能力
  8.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加快编制实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以“一区两群”为骨架,坚持“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化、生态型”,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城市通风廊道、生态隔离带等控制,统筹选址战略留白区域,科学预留应急避难场所和防疫应急设施空间,规划建设一批“独立成市”的现代化新城。
  9.增强城市韧性。总结汲取新冠肺炎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教训,在整体布局、用地指标、建设时序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医疗防疫、应急避难、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的空间规划保障。严控开发强度、建筑密度,降低单位土地人口密度,增加医疗卫生、园林绿地、体育健身等设施用地空间,构建适应不同等级重大公共应急事件的交通运输体系。完善20分钟街道公共服务圈、10分钟社区生活服务圈,推进社区商业设施、社区康健、社区娱乐等功能复合。
  10.完善平战结合、军民融合的应急救治体系。优化城乡医疗卫生设施规划,科学布局生物医药、医疗器械装备、医用卫生材料等关键物资场地,在主城都市区和万州、黔江等区域中心城市设立战略物资储备中心、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中心,加快推进主城区应急救援公共卫生中心场地选址。
  上述措施第一条至第七条执行期为发布之日起至疫情结束。涉及到用地的,要坚持节约集约,严禁与疫情防控无关的项目搭便车违规用地。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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