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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加强工信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加强工信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工信企业、各陆上油气长输管道企业:
  当前国内疫情形势十分严峻复杂,我市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刻。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企业稳定发展和员工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要对照我局印发的《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程》(附件1)和《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附件2)查摆问题,及时补齐短板弱项。要针对新形势,加强企业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专职人员力量,更新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明确出现突发情况时的处置流程。   二、落实企业防疫制度。明确专人接收防疫通知、公告,及时贯彻落实好各项防疫要求。严格执行测温、验码、戴口罩、一米线和场所通风、清洁消毒等措施。积极组织员工接种疫苗,确保“应种尽种”。如员工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要第一时间向属地防控机构报告,并立即按照防控要求采取隔离等相应措施,避免交叉感染。强化人员流动管理,非必要不接待外来人员,新入职人员须持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配齐配足防疫物资,足量配发符合防疫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加强进口货物管理,全面落实进口货物在运输、装卸、生产加工等各环节管控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在进口货物进入企业或入库前,对其外包装进行严格、有效消毒。切实加强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人员的个人防护,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和高风险岗位人员闭环管理要求,坚决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风险。   三、强化人员在外管理。教育和督促员工业余时间加强自身防护,非必要不离厦,减少外出活动或堂食,减少前往商超;不聚餐,不去娱乐场所;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14天内有本土病例城市旅居史的,第一时间报告并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途中科学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附件:1.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程(略)
  2.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略)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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