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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抗体测定项目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抗体测定项目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宁医保发〔2022〕42号)


各市、县(区)医保局、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现就调整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抗体测定项目价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区公立医疗机构执行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抗体测定 (以下简称抗体检测)项目价格30元/项(含检测试剂),详见附件。   二、抗体检测可用作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病例的补充检测,在疑似病例诊断中与核酸检测协同使用,不适用于一般性筛查。   三、《关于核定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抗体测定项目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医保发〔2020〕86号)同时废止。   四、此次公布项目价格为疫情期间临时价格政策,自4月 1日起施行,疫情结束后确有需求的,按照流程确定正式价格。
  附件: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抗体测定价格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25日

  附件
  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抗体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

内容

计价单位

项目说明

价格(元)

三级

二级

一级

250403069

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抗体测定

包括IgG、IgM

同时检测IgG、IgM的,总费用不超过40元/人次

30

30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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