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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落实淄博市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办公室传染病疫情预警通知书的紧急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落实淄博市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办公室传染病疫情预警通知书的紧急通知
(淄教体卫字[2009]33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近期,我市张店湖田二小、淄川区张庄小学、高青实验小学、沂源县张庄小学陆续出现季节性流感聚集病例。季节性流感疫情的暴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学校晨检和因病缺课登记等措施未真正落实到位,症状监测工作开展不力,说明流感防控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目前正值甲型H1N1流感和季节性流感高发季节,甲型H1N1流感传播途径、流行特点与季节性流感基本一致,做好季节性流感防控工作在一定程度是做好甲流感防控工作的基础。各区县、市属各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市卫生局下发的《关于做好国庆期间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学校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切实落实好学校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和出现流感异样隔离等措施,避免学校发生甲型H1N1流感聚集病例,保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如因学校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督查不力出现大范围疫情流行的,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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