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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春季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春季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合教秘基〔2019〕53号)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管学校:
  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也是结核病、水痘、麻疹、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脑膜炎等传染病高发期。当前我市处于季节性流感流行高峰,流感活动处在较高水平且可能继续流行。为切实做好春季学期开学前后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维护师生健康,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9〕68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流感等传染病防控
  (一)强化责任意识。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下同)要高度重视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工作,要严格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合肥市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切实增强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与卫生健康部门加强沟通和联系,明确工作职责,及时了解和掌握近期流感等传染病流行情况,结合教育工作和学校工作特点,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和重点环节,切实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各项要求。坚持属地管理、联防联控工作原则,落实《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加强结核病防控工作。
  (二)落实晨检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发挥校医、保健教师作用,做好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做到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患流感的学生,学校要会同家长立即实施隔离治疗,对因病耽误的课程,学校要安排教师做好补习工作。
  (三)开展健康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在开学第一天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一次流感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帮助学生了解流感等传染病防治基本知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生活习惯和体育锻炼习惯,提高防范意识,要通过发送学生春季生活提示等方式,向家长宣传常见传染病防治知识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积极争取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四)整治校园环境。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保障校园环境卫生,保持环境清洁。开学前,要对校内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检查和清扫。开学后,要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体育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要指导和督促学生注意个人卫生。   二、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一)强化协同推进。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完善食品安全防控协同机制,切实加强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管理联防联控,督促学校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学前,要开展一次食品安全防控风险排查,及时整改隐患和风险,最大限度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师生健康。
  (二)增强防范意识。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食品安全管理,做好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发现校园及周边存在食品安全风险时要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并在其指导下做好应急处置,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的影响。开学后,要面向师生开展一次多途径、多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
  (三)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级各类学校要履行好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严格管控食品、原材料和餐具采供渠道,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严格加工制作、消毒清洗、留样管理等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管理。规范食品加工制作流程和分区管理,严防食品交叉污染。定期开展学校生活用水和师生饮用水水质监测,保障师生饮水安全。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管学校落实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有关情况,请于2月28日报至市教育局。
  联系人:余洋,电话:63505200,电子邮箱:416719912@qq.com。
合肥市教育局
2019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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