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信息技术支撑服务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信息技术支撑服务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经济和信息化局,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2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12次会议上关于“鼓励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在疫情监测分析、病毒溯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等方面更好发挥支撑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服务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2020〕4号)精神要求,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支撑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地)经济和信息化局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统筹部署,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及电子政务外网的网络保通,注重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发挥更加有力的支撑服务作用。 各市(地)经济和信息化局要指导企业用好网络疫情防控资源和信息化工具,建立线上线下、联防联控管理体系,加强企业疫情防控。引导本地企业加快推动两化深度融合,支持企业上云,增强软件应用能力,开展远程办公、居家办公、视频会议、网上培训、电子商务等在线工作方式,推行远程运营、供应链管理、协同研发、电子商务模式,有序推动企业恢复生产。 为促进企业应用信息技术支撑服务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日前,我厅向社会征集疫情期间可供免费使用的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得到了区内外信息技术与软件服务企业的大力支持和踊跃参与。经研究,现发布一批疫情期间提供免费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的目录清单(附后),各市(地)经济和信息化局做好引导支持,各有关企业可按需自行对接,做好应用。部署、使用相关系统和软件时,应用企业和技术服务厂商要共同做好网络信息安全、数据保护及公民个人隐私保护。各(市)地经济和信息化局、提供免费信息技术产品服务的厂商请及时向我厅反馈产品(服务)应用情况。
特此通知。
联系人:尼玛东珠 18889092072 传真:0891-6198863
电子邮件:21351625@qq.com
附件:西藏自治区应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免费信息技术产品(服务)目录清单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0年2月27日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