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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金融“暖春行动”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金融“暖春行动”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银办〔2020〕41号)


人民银行省内各市州中心支行、长沙辖内各支行,国开行省分行,各政策性银行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省分行,省信用联社,各股份制商业银行长沙分行,华融湘江银行,长沙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长沙分行,三湘银行,长沙农商行,湘江新区农商行,星沙农商行,星沙沪农商村镇银行,各财务公司:
  现将《湖南省金融“暖春行动”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湖南省金融“暖春行动”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办公室
2020年3月4日

  附件
湖南省金融“暖春行动”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决策部署,落实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促进有序复工复产的通知》(银发〔2020〕5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发〔2020〕3号)以及《湖南省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长银发〔2020〕19号文印发)等文件要求,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决定在全省金融系统组织开展“暖春行动”,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为推动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全省各级人民银行、各金融机构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作为当前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头等大事,建立各单位金融“暖春行动”组织领导机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全面落实好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项政策,全力做好金融服务保障。   二、服务范围
  专项再贷款重点支持直接参与防疫的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的全国性及地方性名单企业。“战疫芙蓉人才贷”重点支持国家和省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的实控企业。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重点支持脱贫攻坚、春耕备耕、禽畜养殖、外贸行业等复工复产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娱乐、住宿餐饮、交通运输行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疫情防控专项债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未使用人民银行低成本资金的银行机构要安排专项信贷规模主要支持省内上述(不包括“战疫芙蓉人才贷”)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千名行长万户行”。组织全省各级人民银行、各金融机构分支机构行长(或主要负责人)深入企业、下沉一线,访企问需、调研摸排,了解企业融资需求、融资成本、融资效率等情况,精准提供服务。省内各级人民银行要主动联系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时了解企业复工复产进度,采取有针对性措施组织辖内金融机构加强企业对接;各金融机构要深入园区、专业市场、企业等,全面掌握企业受疫情影响程度、生产经营以及融资需求等情况,分类梳理,制定融资服务方案,提供信贷支持。
  (二)推行“一对一”主办银行。鼓励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在银企双方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一对一”更加紧密的银企合作关系。主办银行原则上按照企业存量贷款份额、基本账户开立行等要素,由银企双方协商确定。首贷、无贷企业由首次贷款或对接银行首问负责。对于未获得银行对接的企业,由各级人民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统筹协调帮扶银行。主办银行主要负责为企业量身定制信贷融资、支付结算、现金管理等综合金融服务,对融资需求额度较大的单家企业,可引入协办银行提供融资,主办银行可根据银企关系变化动态调整。
  (三)优化“五专”金融服务。一是安排专项信贷资源。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企业做到应贷尽贷、应贷快贷,提高无还本续贷、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比重。二是开辟专项绿色审批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快速响应企业融资需求。三是创新专属信贷产品。对有发展前景但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通过展期续贷、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等方式减少企业现金支出,还本付息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并免收罚息;加大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和投资力度,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四是实行专项利率优惠。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新放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本行同期全部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要较上年降低0.5个百分点;运用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专用额度资金发放的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应不高于最近公布的一年期LPR加50个基点(发文当月为4.55%)。五是建立专门的内部考核激励机制。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基层行、一线员工在资源配置、绩效考核、尽职免责等方面给予更多激励,调动基层行积极性。
  (四)加大小微企业首贷培植力度。全省各级人民银行要主动加强与地方发改、工信、农业、商务、文旅、市场监督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联系,及时收集相关领域企业名单,不定期向辖内银行机构推送;各银行机构发挥网点优势,改变传统服务方式,走出去、沉下去、迎上去,按照就近服务、接洽程度等原则,主动对接认领企业,深度挖掘首贷企业,提高首贷比率,力争走访的无贷小微企业中,超过30%的企业获得首贷支持。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全省各级人民银行、各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实际,迅速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落细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项政策。各单位实施方案请于3月6日之前报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二)加强政策联动。全省各级人民银行要加强货币信贷政策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的协调联动,运用好财政风险补偿、政府性融资担保、信用信息平台等方面配套政策,形成工作合力,提高金融支持精准度。
  (三)适时跟踪监测。全省各级人民银行、各金融机构要对金融“暖春行动”进展、效果等加强跟踪监测,及时填报对接情况,按周将监测表(见附件)反馈至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将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各级人民银行、各金融机构在再贷款、再贴现、小微金融债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四)加大宣传力度。全省各级人民银行、各金融机构要通过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个渠道,大力宣传各地、各机构通过“暖春行动”促进有序复工复产的典型经验做法,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向柳,0731-84301781(兼传真);焦俊勇,0731-84301845、18528286825(微信同号)
  电子邮箱:长沙中支货币信贷处信贷科/货币信贷管理处/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长沙/PBCHN(湖南省金融基础信息平台);4872189@qq.com(外网)
  附:1.湖南省金融“暖春行动”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进展监测表(略)
  2.湖南省金融“暖春行动”工作联络人信息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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