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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山东省技术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技术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山东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的作用,通过网络无纸化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业务,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和接触,以实际行动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和接触,是疫情防控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充分利用电话、网络、微信等工具开展工作,尽量避免人员聚集、流动和接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同时做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咨询、服务工作,为疫情过后全省经济、社会稳定提供科技支撑。   二、推行网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实现“不见面”“零跑腿”服务
  山东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已经平稳运行一年多,实现了技术合同网上申请、登记、审核、认定和证明打印等功能,为疫情防控期间实现技术合同“无纸化”“不见面”“零跑腿”认定登记提供了技术保障。用户可登陆“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www.sdjssc.com)”点击“技术合同”快捷键,按照要求提交技术合同扫描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技术合同登记。各登记机构登记员应当尽快审核申请登记技术合同,对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及时提交认定申请,提高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效率。   三、建立疫情防控响应机制,实行“一事一议”制度
  涉及疫情防治和物资供应的技术合同,特事特办,实行“一事一议”制度。各单位要开通疫情防控和紧急物资供应技术合同的快速审核绿色通道,及时审核并向上级报告涉及疫情防治和物资供应的技术合同,确保科技支持疫情防控和物资供应的政策落实到位,以实际行动支持疫情防控和物资供应。
山东省技术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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