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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抗疫项目建设绿色通道优化项目审批服务的通知

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抗疫项目建设绿色通道优化项目审批服务的通知
(鄂发改投资〔2020〕6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展改革委,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现就做好抗疫项目审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简化程序,加快审批
  各地要落实属地责任,建立抗疫项目建设“绿色通道”和快速反应机制,简化手续,加快审批。
  (一)简化审批流程。获得中央、省预算内资金支持的项目按照市(县)属地原则进行审批,急需建设的应急医疗救治、隔离设施等项目可经地方政府同意后先行建设,后期完善审批手续,且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仅需据实际建设情况审批项目投资概算。
  (二)简化招标程序。对已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可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同时,同步开展工程招标工作;对符合《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疫情防控必需的项目,可不进行招标。   二、限时办结,提高效率
  进一步缩短抗疫项目建设审批时限,加快资金下达,推进项目加快建成。
  (三)加快资金拨付。对中央投资计划已明确下达到具体项目的,中央计划随到随下;对中央投资切块下达的计划,报省政府审定后即收即办。投资计划下达后,各地要及时将资金下达到位。
  (四)严格审批时限。相关抗疫项目(含补办项目)投资概算在5个工作日内批复(不含项目单位补充资料和咨询单位评审时间)。企业备案类项目即时备案(含补办项目),核准类项目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创新方式,优化服务
  积极转变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通过对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等多种举措,坚决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审批服务保障工作。
  (五)推进承诺制审批。运用好“区域统一性评价”成果,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环评、能评等审批事项可实行承诺审批制,先建后验。
  (六)开展“不见面”审批服务。各地要严格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通过省政务服务平台(湖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或在线平台移动端手机APP线上办理全省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开展“不见面”审批服务。对投资项目办理过程中确需纸质材料的,通过快递或公文交换站等方式寄送。批复文件通过邮寄送达,寄送邮费由文件制发机关承担。
  (七)提供优质线上服务。各级项目审批服务部门应向社会公开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咨询电话、微信工作群、QQ群等,为项目单位远程提供政策解答、流程指引、释疑解惑等优质便捷服务,指导规范项目单位办理网上审批,确保项目审批工作顺利推进。   四、严明纪律,强化监管
  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做到守土有责、履职尽责,加强对抗疫项目建设的事中事后监管,严肃纪律,确保合规建设。
  (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各地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指导项目单位通过省政务服务平台(湖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填报项目开工信息、建设信息、竣工信息等。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的项目要明确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主体,每月10日前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项目单位要自觉接受监督检查,严禁截留、挤占、滞留或挪用抗疫项目建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发挥抗疫应急效用。对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要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从严执纪问责。对在事中事后监管中形成的项目异常名录和失信企业名单,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开,并实施联合惩戒。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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