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当前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发文字号:渝建物业〔2021〕1号
- 公布日期:2021.01.29
- 施行日期:2021.01.2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疫情防控 突发事件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当前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渝建物业〔2021〕1号)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建设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现就做好当前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加强物业小区管理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好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物业小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纳入社区防控体系,接受属地党委、政府和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一体化部署、一体化管理、一体化保障。在属地街道、社区的督促指导下,按照“一查二测三登记四对接五跟踪六管控”的排查防控流程,做好小区疫情排查防控。进出小区人员提醒正确配戴口罩,对所有进入小区的陌生人和车辆核查登记,问询了解14天内旅居史,外省市来渝返渝人员要及时报告社区。 加强应急管理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完善应急值班制度,明确应急值班人员,参照相关工作指引和技术标准,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适当合理储备疫情防控应急物资。 加强人员管理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倡导员工在本地过年,倡导非必要不离渝,做到非必要不出境,减少非必要的出行,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原则上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会议活动,不搞各种团拜会、茶话会、联谊会等活动。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制定错峰放假和调休计划,对于春节期间到岗工作的员工依照有关规定按节假日加班落实薪酬待遇,并做好对本地过年员工的关怀慰问,为员工就地过节创造良好环境。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1月29日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