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上海市律师协会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本市律师行业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提示
上海市律师协会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本市律师行业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提示
本市各律师工作委员会、各律师事务所: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国内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暴发疫情的风险仍然存在。近期,新疆喀什、天津、上海、安徽等地相继出现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流感等冬春季传染病也进入高发季节,防控任务依然艰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举行专题会议对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重点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抓实。为贯彻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全力做好律师行业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本市律师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做好当前形势下本市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继续坚持执行《本市律师事务所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等防控管理制度,加强律所办公场所和人员防疫措施,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把疫情防线筑得更牢、织得更密,各律师工作委员会和各律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要落实好各项联防联控措施,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做到对本地区、本所人员底数清、动向清、状态清。 继续做好本地区、本所人员的健康监测,及时了解掌握律师外出计划,对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出差、与中高风险地区居住史、旅行史人员有接触的律师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过律师工作委员会上报上海律协登记,并按照要求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继续加强宣传健康防护知识宣传教育,引导本地区、本所人员加强日常防护,外出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一旦出现呼吸道传染病症状应及时如实汇报并尽早就诊,入沪离沪要自觉配合当前疫情防控各项政策等。律师会员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为疫情防控尽责,对自身健康负责。
疫情面前没有局外人,疫情防控不能有丝毫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必须慎终如始、毫不放松,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上海律协将与广大律师一道筑牢疫情防控的坚固防线,齐心协力共同抗击疫情,携手守护美好的家园。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20年11月13日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