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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2号--关于住宅小区实行封闭管理的通告

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12号)


  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已进入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坚决阻断疫情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以更坚定的信心、更顽强的意志、更果断的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指示精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一级响应相关要求,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所有住宅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对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所在楼栋单元必须严格进行封控管理。请全体市民积极支持。对于干扰阻碍实施封闭管理者请社会各界予以劝阻,必要时公安机关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强制措施。
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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