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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衡阳市司法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衡阳市司法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局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经局领导同意,现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成立市司法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魏中发任组长,匡华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衡州监狱监狱长、市强戒所所长任副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监所科、社区矫正科、公共法律服务科、律师工作科、法律事务科、市公共法律援助中心、市医调中心等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二、认真做好疫情防控。一是加强疫情监测。对服刑人员、戒毒人员要进行日常监测,要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掌握其动态与身体状况。各单位部门要掌握干警及其家属的基本情况,做好自身防控工作;二是坚决停止面对面会见,改为视频会见或者亲情电话;三是新收犯人、戒毒人员要进行14天隔离观察;四是疫情防控要建立日报、零报告制度,通过指挥中心实现信息的上传下达;五是加强与当地卫生部门沟通协调。市局将针对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察。   三、其他要求。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值班值守。各一线部门(单位)要加强个人防护用品、检测用品、消杀药品等应急物资储备,同时严格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做到人员到位、联络畅通、反应迅速,一旦发现疫情,按照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及时有效处置。二是创建良好的卫生环境,加强办公区域、服务大厅、厨房、食堂、厕所等职工及办事人员通行场所的卫生与通风。对人员密集区域进行必要的、经常性的消毒处置,防止交叉感染。做好各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工作,消除传播隐患。三是要加强服务保障。要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律师的作用,为当地政府提供保障,服务稳定大局。
衡阳市司法局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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