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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工作的通告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工作的通告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0年第3号)


  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部署要求,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快捷高效地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优质的服务,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出门,现就疫情防控期间省药品监管局负责的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办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倡导通过网上申报办理业务
  申请人办理执业药师注册、医疗器械、化妆品、药品经营与生产、药品注册业务,可先打开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zwfw.fujian.gov.cn/ )首页,点击“我要办”--“部门服务”--“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点击导航栏“办事服务类”, 输入关键字直接搜索对应的事项名称点击“在线办理”。
  在网上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由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办理答疑指导:0591-86250390(执业药师注册)、0591-87710980(医疗器械)、0591-87715262(化妆品)、0591-86295301(药品流通)、0591-87818437(药品生产、药品注册)。   二、纸质材料接收方式
  如确实不便网上办理,需提交纸质材料的,建议申请人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材料。收件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浦路156号展企大厦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1楼行政服务大厅。   三、特殊现场办理方式
  (一)如果有特殊业务确需到行政服务大厅现场办理的,请至少提前1天通过电话进行实名预约,根据预约时间到大厅办理。预约电话同上。
  (二)疫情防控期间,您在进入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业务时,请自觉做好防护措施佩戴口罩,配合接受体温检测,服从疫情防控管理。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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