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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陕西省西咸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咸新区应对疫情影响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奖励政策》的通知

陕西省西咸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咸新区应对疫情影响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奖励政策》的通知
(陕西咸党政办字〔2022〕1号)


各新城管委会,新区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国有企业,西咸国电公司:
  《西咸新区应对疫情影响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奖励政策》已经新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陕西省西咸新区党政办公室
  2022年2月25日

  附件:西咸新区应对疫情影响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奖励政策
  附件
  西咸新区应对疫情影响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奖励政策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部署,发挥重点项目建设对促投资稳增长的关键作用,有效对冲疫情影响,新区设立1亿元的促投资专项资金,对在1季度、上半年重点项目建设及促投资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给予奖励,具体政策如下。
  一、鼓励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对于1季度、2季度分别完成年度投资15%、55%以上的新区重点项目给予奖励。
  制造业项目,1季度完成年度投资5亿元及以上、1亿元至5亿元(不含5亿)、2000万元至1亿元(不含1亿)的,分别给予40万、20万、10万元奖励;其余重点项目,1季度完成年度投资5亿元及以上、2亿元至5亿元(不含5亿)、1亿元至2亿元(不含2亿)的,分别给予40万、20万、10万元奖励。
  制造业项目,2季度完成年度投资10亿元及以上、5亿元至10亿元(不含10亿)、2亿元至5亿元(不含5亿)的,分别给予20万、15万、5万元奖励;其余重点项目,2季度完成年度投资15亿元及以上、10亿元至15亿元(不含15亿)、8亿元至 10亿元(不含10亿)的,分别给予20万、15万、5万元奖励。(牵头单位:新区发展改革和商务局、财政金融局,责任单位:各新城、园办)   二、用工补贴支持。对于2月28日前复工复产的重点项目,且员工到岗率达到90%以上的,给予项目单位每人200元招工用工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牵头单位: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社会事业服务局、发展改革和商务局、财政金融局,责任单位:各新城、园办)   三、强化金融服务支持。对于疫情期间到期的项目贷款,新区行业主管部门帮助协调对接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为企业争取延期或展期。对在2022年上半年获得流动资金贷款的制造业重点项目业主单位,按照实际贷款利率与资金入账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孰低计算利息的30%给予2022年上半年利息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牵头单位:新区财政金融局、先进制造业促进局、发展改革和商务局,责任单位:各新城、园办)   四、用电补贴支持。对于新区重点项目,按其2022年2月份实际用电量的50%,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标准,给予电费补贴。对于服务保障新区重点项目的水电气供应企业在优化接入配套方面,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间、提高服务效率,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牵头单位:新区发展改革和商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金融局,责任单位:各新城、园办)   五、加快手续办理。建立新区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全面落实“并联审批”,采取“容缺+承诺制”的方式,加快手续办理。采取帮办、代办服务,为复工复产项目代办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对于1季度、4月底、5月底实现2022年新区级重点项目手续清零的新城、园办分别给予50万、30万、2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新区发展改革和商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新城、园办)   六、保障用地需求。落实重点项目省、市用地支持政策,全力做好项目用地保障。针对疫情影响,允许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顺延用地手续有效期、延长土地出让价款支付期限。(牵头单位: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改革和商务局,责任单位:各新城、园办)   七、鼓励向上争取。鼓励新区各单位向上争取资金,对上半年争取资金作出突出贡献的新区重点项目专班各成员单位,分组予以奖励。新城、新区部门组奖励前三名,分别给予30万、20万、15万元奖励;集团组奖励第一名30万元。奖励资金主要用于争取项目资金的工作经费。对发挥主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通报表彰、评优优先。(牵头单位:新区财政金融局、发展改革和商务局,责任单位:各新城、园办)   八、鼓励扩大有效投资。对各新城和园办、西咸集团,一季度投资每向上拉动新区固定资产投资0.1个百分点的,给予10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用于工作激励。并在争取中央和省级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倾斜。(牵头单位:新区发展改革和商务局、财政金融局,责任单位:各新城、园办)   九、加大重点项目储备。鼓励围绕重大基础设施、产业链培育、秦创原建设等重点领域,加强项目谋划,培育高质量产业项目。对2022年1、2季度新谋划项目不少于20个,总投资不低于100亿元,且完成可研报告编制,排名前三位的新城分别给予100万、50万、30万元奖励;由新区部门、园办、西咸集团牵头负责的,每新策划一个符合新区重点项目标准的储备项目,且完成项目建议书报批的,给予10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鼓励各新城、园办、西咸集团承办重点项目集中开工、现场观摩等活动,对当年承办省市新区重大项目集中开工仪式主会场、现场观摩活动,并取得较好效果的,每次分别给予80万、50万、2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新区发展改革和商务局、财政金融局,责任单位:各新城、新区各部门)
  本政策奖补资金由新区本级财政全额承担,适用对象为2022年新区级重点建设项目。对重点项目业主单位的奖励政策,由新区相关部门负责制定本领域实施细则,按照属地原则,由项目所在新城、园办会同新区行业部门按照“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原则进行审核兑付。对新城、园办等单位的奖励,由新区牵头部门负责兑现。符合本政策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省、市、新区其他相关扶持政策规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
  本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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