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公告
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央、省市委和上级院有关防控工作安排,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防止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合肥市人民检察院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即日起,合肥市人民检察院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倡导人民群众以来信、网络、电话方式反映诉求。 人民群众如有诉求向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反映的,可通过以下途径:
1.邮寄信件。请将申诉(请)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至:合肥市潜山路1697号合肥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邮政编码:230031。
2.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请登录www.12309.gov.cn,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和反映诉求操作,并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及所有法律文书等压缩后作为附件上传。
3.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2月3日起可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进行法律咨询或了解案件进展情况等检察服务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将严格按照“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工作要求,及时办理和回复答复群众反映的控告申诉事项,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
因采取必要防控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恢复接待时间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合肥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月31日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