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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事项通告

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事项通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黑龙江省信访局、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通知精神,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院有关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事项告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本院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现场办理立案等诉讼事项和接待申诉信访群众,恢复时间视疫情变化另行通知。   二、拟到本院办理立案、提交诉讼材料的,请优先通过黑龙江诉讼服务网(www.hljcourt.gov.cn/ssfw/)、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在手机微信添加“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等线上渠道网上立案。不便网上立案的,建议选择邮寄方式办理,邮寄地址: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街93号诉讼服务中心,邮政编码:154600。   三、本院设专人负责处理邮寄立案及信访等事宜。
  立案事项联系电话:18504640136,邮箱:qthfyla@163.com;
  申诉信访事项电话:18504640153,邮箱pw8156772@sina.com.cn。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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