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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工作的紧急通知

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工作的紧急通知
(巴新肺炎防指〔2020〕59号)


各旗县区、巴彦淖尔经济技术技术开发区、甘其毛都口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组、各成员单位,驻旗县区工作队: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凡是从湖北省、武汉市返回我市的人员和有湖北省、武汉市旅居史的返回人员,隔离期未满14天的,一律由流入地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各地要在2月9日24时前全部完成,并实行动态管理。   二、从即日起,凡是来自广东、浙江、河南、湖南、安徽、江西、江苏、重庆、山东、四川、北京、黑龙江、上海、福建等疫情较重地区的往来人员(包括返回人员),隔离期未满14天的,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各地要在2月10日12时前全部完成,并实行动态管理。
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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