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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保供有关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保供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中心、农机服务中心),机关有关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农发电〔2020〕7号),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农产品供应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大“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力度。针对当前疫情发展的实际,要强化“菜篮子”产品生产,严禁随意关停农产品生产企业,确保产得出、运得出、供得上。要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强化生猪生产监测预警,深化龙头企业、规模养殖场定点联系机制,保障养殖场户科学补栏增养。要加强产品质量监测监管,保障“菜篮子”产品数量充足、质量安全。要构建稳定可靠的产销协作关系,配合有关部门搞好产销衔接,畅通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确保“菜篮子”产品不脱销、不断档。搞好“菜篮子”产品市场动态监测,密切关注市场走势,做好信息预测预警发布工作。   二、稳住粮食生产基础。要统筹抓好春季田管、春耕备耕、防灾减灾、草地贪夜蛾等重点工作,夯实夏粮丰收基础。要针对当前小麦苗情特点,科学制订春季麦田管理技术方案,抓好分类管理。要及早做好农资市场调剂供应和农机具保养维修,确保不误农时。同时,要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开展农资春季打假活动,维护好农民权益。   三、毫不动摇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各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对新发疫情及时规范报告并严格处置。强化非洲猪瘟全产业链防控,持续加强监测排查、调运监管、检疫监督和主体防护。要强化畜禽日常监管,严格检疫出证,强化消毒灭源。严禁阻挠动物疫病防控人员进行村、进场检查。对阻挠动物疫病防控人员工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配合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做好农村地区疫情排查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在农村扩散蔓延。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作用,组织和动员农民群众开展群防群控,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通过农村广播、编印宣传资料、电话微信通知等多种方式,加强防控防疫知识宣传。要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增强农民群众健康意识。倡导停办庙会、集市等公众活动,尽量少串门、少走动,避免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各区、市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好做法、好经验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请及时上报。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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