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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致全市网络订餐、食品销售及配送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告知书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致全市网络订餐、食品销售及配送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告知书


全市网络订餐平台及外卖配送员、网络食品销售单位及食品配送员:
  为做好网络订餐及网络食品销售的疫情防控工作,减少疫情传播,确保食品安全,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告知如下事项,请知悉执行:

  一、网络订餐平台管理、网络食品销售工作要求
  1.应分别制定网络订餐平台服务质量控制方案、网络销售食品服务质量控制方案,推行配送员“无接触配送”的操作规范。
  2.加强对外卖配送员、网络食品销售员情况监控,确保配送食品安全。
  3.履行审查义务,监督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和外卖配送、网络食品销售配送单位(者),提供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食品,严格消毒清洁要求,加强加工经营场所病媒生物防控,健全防蝇、防鼠、防尘等防控措施,增加消毒清洁频次,保持加工经营场所空气畅通、墙地面及桌面清洁卫生,按照操作规范进行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保洁。
  4.督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网络食品销售单位(者)严格落实禁止野生动物交易要求,不收购、不饲养、不销售、不宰杀、不加工各类野生动物,不在平台经营以野生动物肉类为原料的菜品(食品)。   二、配送员工作要求
  1.送餐(公司)机构包括送餐旗手站点、网络食品销售单位(者)等须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制定应急方案,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建立报备制度,设计有效的应对工作流程。
  2.开展配送员工入职调查。节后返岗前,送餐(公司)机构和旗手站点、网络食品配送单位(者)应对每名配送人员,特别是外地返威人员认真调查,主要包括春节前后行程,是否有外出经历、是否有接触过疫区人员、与确诊或疑似人员密切接触史、体温是否正常等,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登记造册;对于配送员就医、隔离等情况应当详细备注,确保从业人员无疫病感染可能。配送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
  3.做好疫情防控准备工作。送餐(公司)机构包括送餐旗手站点、网络食品销售单位(者)应对疫情防控期间配送做好充足的思想准备和防护物资配备,备齐足以维持一定时间对办公场所、销售场所的环境、设施设备等高频次清洁消毒的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做好办公场所、旗手站点、销售场所、配送过程卫生防控工作,坚持一天三次消毒,建立消毒记录,开展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对外卖送餐箱、工作服、配送车辆等设施设备应增加消毒频次。
  4.严格配送员工报备。外卖配送员、食品销售配送员对病情不得隐瞒,如有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以及与来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地区的人员有密切接触等潜在风险人员要及时报备,要求配送员按照要求隔离观察14日,暂不返岗。
  5.加强配送员工晨检。外卖配送员、食品销售配送员每天进入办公场所前,应检测体温,并进行洗手消毒。若员工体温超过37.3℃应要求员工自我隔离观察或及时就诊。员工上班期间应时刻佩戴口罩,勤洗手,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6.外卖配送员、食品销售配送员按无接触配送服务规范标准配送食品,避免配送过程中面对面与消费者接触。
  特此告知。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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