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通知要求并结合重庆疫情防控实际,现就疫情期间全市法院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自即日起,全市各级法院诉讼服务和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恢复开放时间暂定为2月10日,并视疫情形势变化调整。   二、全市各级法院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期间,当事人可选择通过“重庆法院纠纷易解”平台申请在线调解,可通过“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重庆易法院”APP的“易诉”平台以及“重庆移动微法院”申请网上立案、办理诉讼事务,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诉讼材料。各法院邮寄地址、联系方式及其他查询咨询事项均可通过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查询或办理。
  特此通告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0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