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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法定传染病数据自动报告工作规范(2016年版)》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法定传染病数据自动报告工作规范(2016年版)》的通知
(苏卫办规划〔2016〕14号)


各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计生委,委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委印发的《关于在医疗机构内部推行基于HIS系统实现实现传染病监测报告工作的通知》(苏卫办疾控〔2015〕10号)和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数据交换相关要求,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制订了《江苏省法定传染病数据自动报告工作规范(2016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据此执行。
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6年12月28日

  附件:江苏省法定传染病数据自动报告工作规范(201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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