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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的温馨提示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的温馨提示
(2020年1月31日)


  为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广大诉讼参与人的身体健康,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防止法院公共服务区域的疫情传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区法院有关诉讼服务工作如何开展,这份温馨提示请收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区内各法院原定于1月31日及2月2日的开庭、接待、诉讼服务、执行等工作全部延期。   二、如您在节后上班期间遇有矛盾纠纷需要解决,建议您首选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申请调解。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使用方法:
  您可以登陆http://tiaojie.court.gov.cn或下载APP,并根据操作手册进行使用。   三、如您需要办理立案、递交申请、材料收转、案件查询等诉讼事务的,尽量避免窗口现场办理,优先通过“西藏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12368诉讼服务热线进行办理。西藏的当事人需要到湖北或其他地区立案的,也可采取“跨域立案”方式,在全区任何一家中基层法院就近跨域立案;区外广大群众需来西藏立案的,可在当地法院就近跨域立案。   四、西藏移动微法院使用方式
  您可以登陆微信,点击“发现”、“搜索”,在搜索栏内输入“西藏移动微法院”,添加该小程序,然后使用身份证号进行实名认证注册,就可以使用西藏微法院办理相关诉讼事务了。   五、如您确须到法院窗口办理诉讼事务或参与诉讼活动的,须全程佩戴口罩;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的,请主动告知法院工作人员(法院也将在安检处检测体温)并自觉配合法院工作。   六、疫情防控期间,各法院相关措施可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若您有任何意见建议,您还可以拨打0891-12368进行反馈,谢谢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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