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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商品房销售现场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商品房销售现场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住建防疫发〔2020〕33号)


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六稳”,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川办发〔2020〕10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发〔2020〕3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类防控工作指南通知的通知》(成办发〔2020〕14号)等文件要求,特就商品房销售现场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19日

  成都市商品房销售现场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类防控工作指南通知的通知》(成办发〔2020〕14号,以下简称成办发〔2020〕14号文)、《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成住建发〔2020〕33号)等相关规定,现就商品房销售现场疫情防控的具体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开放条件
  按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商品房销售现场开放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分区分类防控到位。商品房项目所在区域符合成办发〔2020〕14号文要求的疫情防控区域。
  (二)企业防控机制到位。开发企业已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理预案,持续关注员工健康状况并建档管理(见附件1),加大全面排查力度,严防疫情输入性传播。
  (三)现场物资保障到位。开发企业已安排疫情防控专项资金、调度防疫物资,保障口罩、消毒洗手液、专用垃圾桶等必需的防疫物资到位,现场不得堆放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四)疫情防控宣传到位。开发企业已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设置温馨提示,提醒购房群众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洗手消毒、实名登记以及实施到访人数限流等,说明现场消杀情况,张贴《成都市商品房销售现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导手册》(见附件2)、疫情防控知识和本市开设发热门诊医疗机构信息。
  (五)网上预约平台到位。开发企业已开通商品房网上(二维码)预约登记、看房、选房服务平台,配置线上销售人员,购房人可上网咨询了解项目信息,查看房屋户型、效果图。
  (六)人员减量控流到位。开发企业已减少现场工作人员数量,同时对必须到现场完成签约、购房贷款等手续的购房人,已制定预约客户控流及分时分批次接待的实施方案,在销售现场安装摄像头并接入该项目智慧工地视频监控系统。   二、开放流程
  加快推进销售现场有序开放,实行“开发企业诚信承诺+属地住建部门复检”的清单制管理。满足本实施方案开放条件要求的,通过“成都市住建领域复工复产申报系统”,在线向属地住建部门填写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记录,提交销售现场疫情防控诚信承诺书。
  具体流程如下:
  (一)开发企业在建设工程项目复工申请应用软件(网址:http://pt.cdzj.chengdu.gov.cn/wspscloud/PreVirus.aspx;也可扫描二维码登录,二维码见附件3)填写承诺。
  (二)开发企业提交承诺。
  (三)自动生成销售现场开放复工通知书。
  平台自动生成复工通知书后,以短信形式通知区(市)县住建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区(市)县住建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对销售现场疫情防控诚信承诺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三、开放后要求
  销售现场开放后,开发企业应落实主体责任,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日常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下列举措,确保疫情防控无死角、全覆盖。
  (一)严格控制接待人数。原则上每个项目的销售现场,实行置业经理对预约客户一对一服务,落实防控责任,每天分批次接待到访客户预约人数总量不超过80人,同一时间接待组数不超过3组,前一批次与后一批次的间隔时间不低于10分钟,且每批次均应做好环境卫生的消毒工作。
  (二)合理设置接待流程。开发企业应依序设立外场等候、进场前消毒及信息登记、体温检测、非正常体温(异常情况)处置、购房资料领取、问题咨询、参观样板房、业务办理等区域,实现人员单向流动,不交叉、少往返,严控疫情输出性传播。
  (三)切实强化接待要求。开发企业为购房群众建立客户到访台账(见附件4)、为购房群众进行消毒工作、保持人员之间适度距离,无聚集,秩序良好。   四、组织保障
  (一)监督指导。各区(市)县住建部门根据成办发〔2020〕14号文规定的分区标准,坚持分区分类防控、属地防控、统筹抓好商品房项目疫情防控和销售现场开放,发现开发企业违反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未履行主体责任、未落实本实施方案要求的,责令其即刻关闭销售现场,整改到位后再重新申请开放;开发企业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处理并予以信用记减分。
  (二)实地督查。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至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结束,住建主管部门会同卫健主管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对开展商品房销售咨询活动的销售现场进行监督,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商品房项目销售现场开放工作有序进行。
  附件: 1. 销售现场工作人员健康情况申报卡
  2. 成都市商品房销售现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导手册
  3. 商品房销售现场申请开发应用软件二维码
  4. 来访人员登记表
  附件1
  销售现场工作人员健康情况申报卡

  您好!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确保您和他人的健康,请如实填报您近期的健康状况,非常感谢!
  姓名   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
  在蓉居住地址:    区(市)县      街道(乡镇)
  社区(村)       (具体门牌号)
  1.过去14天到现在,您是否有以下症状,请在相应的“□”中划“√”。
  □发热(≥37.3℃) □咳嗽 □嗓子痛(咽痛 )□胸闷
  □呼吸困难 □其他症状       □无上述症状
  2.过去14天您是否有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
  □是 涉及疫情地:   省   市
  返蓉时间:   月   日
  □否
  3.过去14天内您是否曾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是 最后接触时间:   月   日
  □否
  4.过去14天内您是否曾与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有往来史?
  □是 最后往来时间:   月   日
  □否
  我已阅知本申报卡所列事项,并确认以上申报内容准确真实。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签名:
2020年   月  日

  附件2
成都市商品房销售现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导手册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指挥部、局领导小组的一系列工作要求,扎实推动商品房项目销售现场的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结合我市商品房销售现场管理实际,特制定《成都市商品房销售现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导手册》。   一、销售现场开放前的准备工作
  (一)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班。项目主要负责人任专班总负责人,明确安保、应急、卫生消毒等岗位负责人的职责。
  (二)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三)完成员工健康检测排查,持续关注员工健康状况并建档管理。
  (四)建立销售现场消毒卫生管理制度。
  (五)落实疫情防控资金。
  (六)销售现场开放前已参照《成都市公共场所预防性消毒操作指南》全面完成消毒。
  (七)设置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1. 在销售现场和样板房醒目位置设置《温馨提示》,提示客户销售现场、样板房已进行全面消毒处理;提醒购房群众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洗手消毒、实名登记以及实施到访人数限流等;
  2. 在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知识宣传专栏;
  3. 在醒目位置张贴本市开设发热门诊医疗机构信息。
  (八)制定现场到访预约客户控流及分批次接待的实施方案。原则上每个项目的销售现场,实行置业经理对预约客户一对一服务,落实防控责任,每天分批次接待到访客户预约人数总量不超过80人,同一时间接待组数不超过3组,前一批次与后一批次的间隔时间不低于10分钟,且每批次均应做好环境卫生的消毒工作。
  (九)开通商品房网上(二维码)预约登记、看房、选房服务平台,配置线上销售人员,购房人可上网咨询了解项目信息,查看房屋户型、效果图。
  (十)在销售现场安装摄像头并接入该项目智慧工地视频监控系统。
  (十一)做好销售现场防疫物资准备。保障口罩、消毒洗手液、专用垃圾桶等必需的防疫物资到位,现场不得堆放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二、申请销售现场开放
  满足开放条件要求的,通过“成都市住建领域复工复产申报系统”,在线向属地住建部门填写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记录,提交销售现场疫情防控诚信承诺书。
  具体流程如下:
  (一)开发企业在建设工程项目复工申请应用软件(网址:http://pt.cdzj.chengdu.gov.cn/wspscloud/PreVirus.aspx)填写承诺。
  (二)开发企业提交承诺。
  (三)自动生成复工通知书。   三、销售现场开放中疫情防控工作
  (一)销售现场卫生消毒
  每日参照《成都市公共场所预防性消毒操作指南》对销售场所开展卫生消毒,做好现场疫情防控。
  1. 消毒次数:每日早、中、晚至少三次。早上的消毒工作在销售现场开门接待前完成;每日开门、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2. 消毒部位和设施设备:主要包括销售现场办公区域、客服区域、签约区域、停车场、样板房、洗手房和电梯间、中央空调系统、销售信息公示系统、信息提示或告知栏以及门把手、垃圾桶等;
  3. 垃圾处理。专人每日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和打包处理;设置废弃口罩等防疫物资专用垃圾桶(带盖)。
  (二)工作人员检测上岗
  销售现场接待客户之前,对所有员工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检测每日不少于三次)并建立台账,如果发现体温异常者(体温超过37.3摄氏度做异常处理),应立即启动处置预案,做好防护措施并送至指定医院就医。销售现场管理及服务人员均应佩戴口罩并用消毒液洗手后方可上岗。
  (三)到访客户测温登记
  1. 客户到达时,安全人员查看客户是否佩戴口罩。如果未佩戴口罩,可婉拒其进入销售现场;
  2. 对到访客户一一测量体温。如果发现体温异常者,婉拒其进入销售现场,并提示就近到指定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就诊;
  3. 对到访客户车牌进行登记并对车辆门把手用消毒液进行擦拭消毒。如是疫情区车辆,询问是否近期是否去过疫情区或者是否接触过疫情区域人员,若有,则建议客户在隔离期结束后再进行参观;
  4. 前台服务人员对所有到访客户核对其是否为预约客户。如是预约客户的,进行实名登记,建立客户到访台账。非预约的客户,由置业经理现场另行预约。客户进入售楼部和样板房前应穿戴鞋套。
  附件3
  商品房销售现场申请开放应用软件二维码
  
  技术支持电话:17364737797
  附件4
  来访人员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住址

是/否

发热

身体是/否异常

体温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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