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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晃政办发〔2017〕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3年7月31日印发的《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预案》(晃政办发〔2013〕17号)同时废止。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感染 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为做好人感染 H7N9禽流感疫情应对准备,指导和规范我县人感染 H7N9禽流感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维护我县社会稳定。
  1.2工作原则统一领导,联防联控;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有效处置;加强宣教,社会参与。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湖南省人感染 H7N9禽流感卫生防控方案》(湘卫疾控发〔2013〕11号)等。
  1.4阶段划分依据人感染 H7N9禽流感疫情的波及范围和危害程度,将人感染 H7N9禽流感疫情应对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应对准备阶段、应急响应阶段和恢复评估阶段。
  1.5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县人感染 H7N9禽流感疫情防治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组织管理
  2.1人感染 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指挥机构
  县政府成立人感染 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新晃县人感染 H7N9禽流感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民政局、县广播电视台、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设立综合组、商业组、医疗防疫组、保障组、宣传组、畜牧兽医组和社会治安组7个工作组。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卫计局局长兼任。各组组成及职责为:
  2.1.1综合组。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局、县卫计局等单位组成。
  负责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信息的管理工作;负责专家委员会的联系和协调;承办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
  2.1.2商业组。由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牵头,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局等相关部门组成。
  负责对来自疫情发生地区的物资,特别是畜禽类商品物资要加强检验检疫工作,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受污染物资;承办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
  2.1.3医疗防疫组。由县卫计局牵头,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等单位组成。
  负责组织制订新晃县人感染 H7N9禽流感相关诊疗和防控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医疗救治和防控应急措施,并组织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提出完善应对策略和措施的建议;承办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
  2.1.4保障组。由县财政局牵头,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交通局、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县卫计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统筹和协调防控应急和医疗救助物资保障工作;评估和协调防控应急等物资储备、运输等事宜;协调安排防控应急和医疗救助物资保障专项资金;督促和检查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监测和保障生活必需品等市场动态及供给,维护市场秩序;负责保障工作信息的管理;承办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
  2.1.5宣传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卫计局、县广播电视台等相关部门组成。
  负责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跟踪境内外舆情,及时澄清事实;协助相关部门宣传 H7N9禽流感防控知识;承办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
  2.1.6畜牧兽医组。由县农业局牵头,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林业局、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组成。
  负责制订 H7N9禽流感防控相关的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动物 H7N9禽流感防控应急物资储备及相关技术培训;负责动物 H7N9流感防控相关的信息管理;指导各地稳定养殖业生产;承办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
  2.1.7社会治安组。由县公安局牵头,县信访局等单位组成。
  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社会动态,及时依法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社会治安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协助有关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承办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
  县卫计局成立人感染 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人感染 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准备阶段,Ⅲ、Ⅳ级应急响应阶段和恢复评估阶段的防控工作。在符合 I、Ⅱ级应急响应条件时,县卫计局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县政府批准,启动新晃县人感染 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指挥部。指挥部集中办公,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人感染 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感染 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
  2.2专家组县卫计局负责组建新晃县人感染 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专家组,专家组主要职责包括:(1)分析评估人感染 H7N9禽流感疫情的风险,根据我县实际,结合省、市疫情趋势和意见,提出我县人感染 H7N9禽流感疫情不同阶段的启动、调整和终止建议;(2)分析评估人感染 H7N9禽流感疫情对我县社会、经济的影响,提出应急处置策略和措施建议;(3)开展全县人感染 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工作技术指导和跟踪评估;
  (4)承担全县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它任务。
  3 应对准备
  3.1制定应急预案及方案
  综合组负责制定总体预案并根据对疾病的认知情况及时调整防控对策,其它各工作组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制订相应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和技术规范。
  3.2指定定点医院
  指定县人民医院为本辖区人感染 H7N9禽流感病毒病例定点收治医院。
  3.3妥善做好病例转运
  县人民医院负责人感染 H7N9禽流感病毒病例的转运工作,要做好人员、车辆、设备、设施、药品和防护物品等准备,做到专车转运,规范洗消,车上工作人员按规定防护。
  3.4疫苗准备
  人感染 H7N9禽流感疫苗研制成功后,综合组、疫情控制组负责组织开展疫苗需求评估,提出需求建议;根据评估结果,制订疫苗的使用策略和接种方案;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提出疫苗需求申请,做好调运准备。后勤保障组做好相应资金的筹措准备工作。
  3.5抗病毒药物准备
  综合组、医疗救治组负责组织开展应对人感染 H7N9禽流感疫情所需抗病毒药物的需求评估,提出需求建议;制订药物使用策略与方案。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有关技术部门开展抗病毒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管理。
  3.6其它应急物资和资金准备医疗防疫组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及时提出需要储备的药品、消杀用品、防护服等应急物资品目,由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向县政府提出需求建议,由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储备。保障组根据各工作组提出的资金需求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安排落实疫情监测、疫情控制、实验室检测、病人救治、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管理、检验检疫、感染者遗体处理、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等应急工作所必需的资金。
  3.7监测与风险评估医疗防疫组负责健全覆盖全县的人感染 H7N9禽流感疫情监测网络,完善监测工作方案,开展人感染 H7N9禽流感疫情监测工作。监测中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组织专家开展风险评估,根据疫情形势,调整监测及应对策略和措施。
  3.8宣传教育
  宣传组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人感染 H7N9禽流感疫情期间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指导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宣传教育等工作。为开展人感染 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9培训演练
  各相关工作组适时组织应急演练,增强应急意识,提高应急技术水平。
  3.10督导与评估
  各工作组根据职责分工,开展人感染 H7N9禽流感疫情准备工作的自我评估与检查,各乡镇政府要按照上述人感染 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本辖区各项应对准备工作。
  4 应急响应Ⅳ级和Ⅲ级应急响应的主要目标是将人感染 H7N9禽流感疫情遏制在有限范围内或者延缓其传播,Ⅱ级和Ⅰ级应急响应的主要目标是减轻人感染 H7N9禽流感疫情对公众健康和社会经济造成的危害。Ⅰ、Ⅱ、Ⅲ级应急响应分别由上级行政部门依照条件启动,我县负责执行。
  4.1Ⅳ级应急响应阶段
  4.1.1启动条件
  (1)我省相邻省份发现由人感染 H7N9禽流感病毒引起的人间散发病例或有限的人传人疫情,但尚无证据表明病毒已具备持续人传人的能力。
  (2)国家宣布全国进入Ⅳ级响应,或省宣布全省进入Ⅳ级响应,或市宣布全市进入Ⅳ级响应。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县卫计局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或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要求,发布预警信息,报请县政府批准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4.1.2应急响应措施
  在应对准备阶段的基础上,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和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加强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应急监测与风险评估。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及时发现、报告人感染 H7N9禽流感病毒所致的疫情,强化人感染 H7N9禽流感疫情相关异常事件的报告。专家组及时开展风险评估工作,适时调整监测和应对策略。
  (2)出入境检验检疫。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局对来自疫情发生地区的物资,特别是畜禽类商品物资要加强检验检疫工作,及时发现、报告和移交可疑病例,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受污染物资。
  (3)医疗救治。县人民医院做好医疗救治所需的人员、药品、设备等保障工作和院内感染控制工作的准备。
  (4)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管理。县卫计局要落实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做好开展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为病例和医学观察对象提供生活保障的准备。
  (5)应急培训。县卫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等部门针对人感染 H7N9禽流感疫情开展相关应急技术培训,提高应对能力。
  (6)疫苗、抗病毒药物和诊断试剂等物资的储备。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对药物、器械等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计划进行评估,提出储备需求。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药物的质量监管工作。
  (7)宣传教育与风险沟通。宣传教育组按照职责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新闻宣传和风险沟通,引导公众保持健康心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8)其它措施。若人感染 H7N9禽流感病毒可能来自某种动物宿主,由综合组协调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宿主动物及买卖品交易市场以及相关场所的监测和管理。
  4.2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在Ⅳ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响应措施:(1)应急监测与风险评估。医疗救治组、疫情控制组加强对人感染 H7N9禽流感疫情的监测工作。专家组分析疫情发展趋势,强化疾病危害程度研判和风险评估,提出防控建议。
  (2)医疗救治。医疗救治组和县人民医院要加强病人救治和转运等工作,开展人感染 H7N9禽流感疫情爆发流行应对工作的医疗卫生资源评估,做好技术、人员和物资储备。
  (3)疫苗和抗病毒药物储备。疫情控制组、医疗救治组提出完善疫苗和抗病毒药物使用策略。综合组和后勤保障组修改疫苗和抗病毒药物的应急储备方案,并组织实施。在疫苗可及的情况下,根据省市统一安排和实际需要组织疫苗的紧急接种。
  (4)出入境检验检疫。各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明确相关防控工作规定,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加强检疫查验。
  (5)其它措施。领导小组指导乡镇做好医疗机构、学校、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的人感染 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综合组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车站等旅客聚集场所和交通工具人感染 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
  4.3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在 Ⅲ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应急监测与风险评估。医疗救治、疫情控制组加强疫情发展趋势研判和风险评估。协调教育部门对学校、托幼机构开展因病缺课监测,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因病缺勤监测。
  (2)医疗救治。医疗救治组集中优势医疗资源,加强重症救治,降低病死率;根据医疗卫生资源评估结果和防控工作需要,合理部署和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必要时,建立对口支援机制,做好大规模救治患者的准备;在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综合组协调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作用,保障贫困人口获得必要的医疗救治服务。必要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依法征用社会场所作为临时医疗救治点。
  (3)疫苗接种与抗病毒药物使用。医疗防疫组组织专家完善人群疫苗接种策略和抗病毒药物使用策略。保障组负责落实疫苗和抗病毒药物的采购、储备、调运,以及疫苗接种等有关经费和工作。在疫苗可及的情况下,根据省市统一安排和实际需要组织开展大规模人群接种。
  (4)物资储备。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县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物资的需求评估。保障组根据需求评估情况落实应急物资的储备和调运。
  (5)社会措施。在疫情爆发和流行乡镇,建议当地政府依法采取停工停课、限制集会等强制性控制措施;保证关键部门、关键岗位的正常运转,确保煤、电、油、气、水、粮等生活资源供给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优先保证防控物资运输;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物价基本稳定。
  4.4 I级应急响应措施在Ⅱ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强化社会措施和物资保障,减轻疫情危害,同时加强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应急监测与风险评估。医疗救治组、疫情控制组要组织医疗卫生单位重点监测病症临床严重性变化,开展住院病例、重症、死亡病例监测和人群免疫水平调查。
  (2)医疗救治。医疗救治组持续评估医疗负荷,及时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完善对口支援机制,实行病例分类诊治与管理,加强重症病例救治。
  (3)社会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社会动态,及时依法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社会治安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建议将疫情防控列入各部门的重点工作,开展积极有效的社会动员,全面落实社会防控措施,维护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4.5应急响应的级别调整与终止根据疫情发展变化和防控实际,新晃县应急指挥机构组织专家对疫情形势进行研判,并结合省、市意见,适时完善防控策略和措施,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应急响应。
  5 恢复评估
  根据省、市意见,结合专家组的评估建议,新晃县应急指挥机构宣布进入恢复评估阶段。
  5.1总结和评估县、乡镇人民政府做好人感染 H7N9禽流感疫情应对的总结和自评工作。新晃县应急指挥机构可邀请市级专业机构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有关工作进行独立评估。
  5.2恢复社会基本服务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制订相关计划和工作方案,恢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评估人感染 H7N9禽流感疫情带来的社会心理与社会关系影响,根据需要对重点人群开展心理咨询、危机干预服务。
  5.3责任与奖惩根据有关规定,对人感染 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集体和个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对因参与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应急工作中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补偿。
  6 附则
  6.1县卫计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变化及对人感染 H7N9禽流感疫情认知情况的深入、卫生部指令、省市文件要求、预案实施评估结果以及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的新情况,及时组织修订本预案。
  6.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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