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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学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学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社局、在厦技工院校、各有关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学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技工院校开学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0]25号)和《关于做好厦门市各级各类学校(社会培训机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开学防控工作的通知》(厦指防控组[2020]20号),现就有关事项部署如下。
  一、在厦技工院校开学前后防控工作
  1.各校在开学延期的特殊阶段,要掌握数据,细化方案。要通过掌握返校学生的轨迹、健康状态及前阶段所在地区的疫情状况,精准区分返校学生的具体情况,摸清所有学生的健康底数,提高疫情防控工作的针对性。要进一步强化学校防疫领导小组力量,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同时成立专项工作组,各部门具体负责,做到责任到人。
  2.各校要在队伍建设、联防联控、工作流程、物资保障等方面,结合本校实际,按“一校一案”原则,制定“两案八制”,即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新冠肺炎疫情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及追踪制度、复课证明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和通风及消杀制度。要备齐额温计、消杀剂、口罩和适量的隔离防护服等防控物资,准备好隔离场所,并设计相应的送医安全路线,做好事后消杀及接触人员隔离。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律”等要求,筑牢校园安全屏障。
  3.各校要及时关注、落实我省开学时间的统一部署。在开学阶段,要有序组织,妥善安排,制定分批开学方案,确保返校学生都能够得到全覆盖的健康监测和健康保护。各校要了解每位师生返程的行程安排、乘坐交通工具的具体信息,形成台账。要加强师生返程安全提醒,确保每位师生做好旅途防护措施。对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经历及人员接触的师生,按要求组织14天隔离观察,有相关症状及时就诊,如实报告。
  4.各校在正式开学后,要周密部署,严格落实。严格执行开学后入校体温检测制度。严格执行校园封闭和活动管控。停止所有进校参观、访问,学校公共设施一律暂停对外开放,非本校师生员工和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大力保障校园环境卫生清洁,切实加强师生健康知识教育。全面落实食堂管理工作,各校要根据食堂条件细化制定用餐方案,采取错峰错时用餐,杜绝人员密集。
  5.各校可鼓励学生在符合疫情防控条件下参加实习实训。支持各校与相关企业协商,安排专业对口的学生开展实习。已在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和保障民生的商贸配送企业在岗实习的技工院校学生在符合疫情防控的条件下由学校与实习单位商定后可继续参加顶岗实习,有关情况报市人社部门备案。
  6.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技工院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力做好开学前后疫情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上级部署成立全市技工院校开学前后防疫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名单详见附件。   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学前后防控工作
  全市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根据市指挥部统一部署,暂不开展线下培训活动,整合培训资源,发展线上培训,在统一解禁后方可开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学前后准备工作参照技工院校上述部署执行。
  附件:1.《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技工院校开学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0〕25号)(略)
  2.厦门市技工院校开学前后防疫工作小组名单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6日

  附件2:
厦门市技工院校开学前后防疫工作小组

  组 长: 彭新良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刘健虎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成 员:赵敏玲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二级调研员
  黄荔钗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四级调研员
  张家雄 厦门技师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叶沅宁 市职鉴中心副主任
  宋建祠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工作人员
  刘维鹏 市高训中心职业能力建设部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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