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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疫情防控期间货物贸易外汇业务办理流程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疫情防控期间货物贸易外汇业务办理流程
(2020年)


  一、“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业务。办理该类业务的企业可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http://zwfw.safe.gov.cn/asone)自助注册,在“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办理”菜单下根据界面指示信息,将材料清单所列文件单独扫描上传,并通过平台自助查询业务办理进度。业务联系电话:0971-6126071,17697294612。   二、货物贸易登记表业务。办理该类业务的企业可先通过互联网电子邮件向我分局邮箱(whgl_qh@163.com),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申请材料扫描件(务必写明通讯地址、联系人及电话)。我分局受理并许可后,先以电子邮件通知相关行政许可决定,再通过传真方式发送至申请人。业务联系电话:0971-6126169,13519707360。   三、贸易信贷报告等企业报告业务。办理该类业务的企业可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http://zwfw.safe.gov.cn/asone),在“数据申报-货物贸易”菜单中进行网上办理。业务联系电话:0971-6126169,13519707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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