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普通人群使用预防疫病中药方剂和中成药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普通人群使用预防疫病中药方剂和中成药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省医保事务中心:
根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防治工作,增强普通人群抗疫病能力,助力我省复工复产,现将推广使用预防用中药有关医保支付政策通知如下:
预防用方
(一)方剂范围
为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在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推广使用中药预防新冠病毒感染的通知》(黔中医药发〔2020〕3号)中所载方剂(见附件)。省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药零售药店的中医医师,可根据推荐的预防用方,按照中药饮片使用相关规定,对需求人群进行指导用药。
(二)支付政策
预防用方可从个人账户当年资金中列支,如个人账户当年资金不足,可从历年资金中列支。 预防用中成药
(一)药品范围
专指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贵州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药防治参考方案(第二版)》(黔中医药函〔2020〕31号)所推荐的预防疫病中成药:康艾扶正胶囊、藿香正气丸(或口服液)。
(二)支付政策
疫情期间,将预防疫病中成药临时纳入我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可从个人账户当年资金中列支,如个人账户当年资金不足,可从历年资金中列支。
各地医保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合作、密切配合,组织落实好防治新冠肺炎中药推广使用工作。
附件:预防用方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3月11日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3月11日
附件
预防用方
预防用方1 养阴解毒汤
北沙参10克 玉竹20克 石斛20克 贯众20克 苍术10克 石菖蒲10克 泽兰10克
功 能:养阴泄浊,解毒祛湿
煎 服 法:水煎服或配方颗粒剂冲服,一日一剂,分早中晚服用。十岁以下儿童减半。
适用范围:适用于常规人群防疫使用。
注意事项:孕妇禁用;体质偏湿(舌苔厚腻)的患者慎用;在使用过程中如有任何不适立即停用。
预防用方2 柴葛畅原汤
柴胡10克 葛根12克 穿心莲6克 防风12克 前胡9克 苏梗10克 党参9克 青皮6克 大枣3克 生姜1片
西洋参3克 黄芩10克 肿节风9克 藿香3克
功 能:散寒和解,化湿导滞
煎 服 法:水煎服或配方颗粒剂冲服,一日一剂,分早中晚服用。十岁以下儿童减半。
适用范围:适用于常规人群防疫使用,虚实体质皆可。
预防用方3 达原消毒汤
柴胡12克 藿香12克 苏叶8克 桔梗9克 炙麻黄6克 玉竹12克 白薇6克 苍术6克 厚朴12克 槟榔9克
知母12克 赤芍15克 黄芩15克 浙贝15克 川贝6克 草果4克 荷叶15克 青皮9克 麦芽15克 杏仁12克
建曲9克 肿节风15克 羌活10克
功 能:芳化湿浊,养阴解毒
煎 服 法:水煎服或配方颗粒剂冲服,一日一剂,分早中晚服用。或颗粒剂使用,十岁以下儿童减半。
适用范围:适用于疫区疫点人群和居家自行隔离人群防疫使用。
注意事项:孕妇禁服。
预防用方4 儿童预防用方
山药6克 白术6克 炙甘草6克 法夏2克 苏子2克 藿香2克
煎 服 法:两日一剂,当茶饮或配方颗粒剂冲服。
预防用方5 熏蒸预防方(苗医药)
紫苏叶20克 艾叶20克 石菖蒲20克 蜘蛛香20克 薄荷10克 公丁香10克 红八角莲15克 藿香15克
香茅10克 吴茱萸10克 贯众30克 苍耳子10克 防风10克 苍术15克
用 法:煎煮熏蒸,三天一次,每次15~20分钟,微出汗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