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保定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交通运输保障措施的通告
保定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交通运输保障措施的通告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最大限度避免因人员流动引发交叉感染,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现就疫情防控期间调整交通运输保障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20年2月1日零时起,我市城市公共交通线路暂停营运,恢复时间另行通知。由此给广大市民和乘客出行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和支持。 城市公共交通线路暂停营运期间,全市范围内不再实行机动车尾号限行。 对各种防疫物资、群众生活必需品、城市运转所需运输车辆,办理绿色通行证,提供便捷通行(可通过微信关注“保定交警”网上办理通行证)。 鼓励市民减少外出,绿色出行,加强自我防护。
感谢广大市民长期以来对保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群防群控,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特此通告。
保定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31日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