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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疫情防控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疫情防控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桂建函〔2021〕118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委),南宁市市政和园林局,柳州市、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北海市市政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崇左市城乡综合执法局,玉林市园林服务中心:
  为切实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我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疫情防控等有关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佳节,结合我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我厅《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建函〔2020〕857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切实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一要严格落实辖区内在建房建市政项目春节期间停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停工期间和节后复工安全保障措施;督促春节期间不停工项目的建设、施工等单位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重点加强建筑施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起重机
  械等安全管理,严防土方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倒塌等事故。
  二要牵头会同本地区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形成合力,利用春节期间人员集中居家的机会做好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工作和未检住户入户检查工作。
  三要加大对村镇饭店、农家乐、民宿客栈等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场所的安全监管,重点监管此类经营场所的主体安全和消防安全情况。
  四要认真按照我厅《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和元宵节期间园林绿化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函〔2021〕104号)要求,重点抓好城市公园、广场、游乐场、动物园等园(场)内封闭式场馆建筑和消防安全、大型游乐设施设备运行安全、大客流聚集集会安全。
  五要抓好春节期间火灾防控,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高层建筑等重点消防单位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巡查,扎实做好少数民族村寨火灾防控,春节期间做好燃烧烟花爆竹的宣传、引导工作,避免因烟花爆竹燃烧造成火灾事故发生。
  六要做好春节期间的城市供水、排水、桥梁、环卫等市政公用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巡查,备足市政公用设施应急抢险、抢修物资准备,安排好人员值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上开心年。   二、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当地党委、政府和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的疫情防控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疫情防控闭环管理等9项“十严格”措施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1〕9号)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尤其要认真做好节后复工项目返工人员的信息管控,对区外中高风险地区返桂人员要报当地疾控部门落实健康管理服务措施,切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三、做好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
  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应对突发事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强化演练,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应急处置,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能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总值班室电话:0771-2260001,传真:0771-2260017。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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