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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有序恢复诉讼服务工作的通告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有序恢复诉讼服务工作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党委政府对复工复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方便群众开展诉讼活动,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现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和法院工作实际,就疫情防控期间恢复本院诉讼服务场所有序开放等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3月26日起,本院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室、执行信访大厅、档案查阅等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有序恢复开放。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等如需到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办理业务的,请提前与本院相关工作人员电话联系预约办理时间,并按相关规定做好防护措施。   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实行人流管控,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等应按预约时间前往现场办理。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办理有关业务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在安检口出示身份证、绿色健康码,应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咳嗽、发热(体温超过37.2℃)等症状的,一律不得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并请及时到医疗机构诊断。   三、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后,应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耐心排队等候,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诉讼服务事项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   四、当事人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对不服从工作人员指引、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安检规定、拒绝接受体温检测、扰乱法院工作秩序的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为防止人员集中进入,增大疫情防控风险,我院将根据诉讼服务大厅以及信访接待场所的规模对同一时间进入的人员数量,按照预约有序开放。同时,建议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多元选择下列方式办理诉讼事项:
  (一)除必须来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办理有关事项的情形外,申请立案或案件查询可通过宁夏法院网(www.nxfy.gov.cn)、“宁夏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网上办理方式。
  (二)如需查询案件进度、联系法官、申诉信访、诉讼咨询、意见建议等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办理(异地当事人需加拨银川区号“0951”)。旁听庭审的,请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tingshen.court.gov.cn)旁听。尽量减少出行,降低风险。
  (三)不便网上操作的,可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立案、信访等材料,并在信封封面明显处标记立案、信访或案件证据材料。立案、信访、刑事审判庭邮寄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639号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东区),邮编750001。执行、民事审判庭邮寄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巷5号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区),邮编750002。   六、我院将逐步、有序恢复线下询问、听证、庭审等诉讼活动,继续倡导以网上开庭等方式进行诉讼活动。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社会各界给予理解和支持!
  诉讼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951-6922100
  执行信访大厅联系电话:0951-6922366
  特此通告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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