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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工作的通告

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工作的通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即日起,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暂时关闭,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需要申请立案或者申请其他诉讼服务事项的,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1、网上立案:可通过“福建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ssfw.fjcourt.gov.cn)、福建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福建法院网上自助立案等途径申请立案。
  2、司法云柜:可将诉讼材料存放于24小时ITC自助服务终端(司法云柜),司法云柜位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北门。
  3、邮寄:可将诉讼材料邮寄至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源路1号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窗口。
  4、电话:2月3日起,群众可通过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获得法律咨询、案件查询、联系法官等服务;同时,可通过0593-2975277来电咨询民事一审行政立案相关事项;通过0593-2975276来电咨询民事二审立案相关事项。
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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