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等七部门转发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关: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福州海关 厦门海关
- 发文字号:闽市监价监〔2020〕123号
- 公布日期:2020.05.19
- 施行日期:2020.05.1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市场管理 疫情防控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等七部门转发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闽市监价监〔2020〕123号 2020年5月19日)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等七部门转发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