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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大连市金融发展局关于开展“银金互动”合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大连市金融发展局关于开展“银金互动”合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
(大房金发〔2020〕29号)


各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在连分支机构,大连银行,大连农商银行,各外阜城商行大连分行、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外资银行大连分行,各办事处、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强化对稳企业金融支持和推动消费回升的要求,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以下简称大连银保监局)、大连市金融发展局(以下简称市金融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银金互动”合作,支持各商业银行法人和驻连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商业银行)依托住房公积金大数据资源、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开展普惠金融服务,助力我市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银金互动”的重要意义
  “银金互动”是在大连银保监局和市金融局支持下,由市公积金中心与商业银行合作,运用住房公积金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支持商业银行面向住房公积金缴存信誉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含企业法定代表人,下同)或个人推出的一项普惠金融信贷服务。
  开展“银金互动”是政府公共服务与银行普惠金融融合发展、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的一项重要举措,既有助于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慢、贵问题,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达产达效;又有利于提升百姓消费意愿和能力,促进消费升级,拉动经济增长;同时还能提高企业和职工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同感和依法缴存的积极性。   二、开展“银金互动”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银金合作机制
  市公积金中心、大连银保监局、市金融局和商业银行要强化社会担当、积极开展政银合作,共同建立银金互动合作机制,探讨交流工作经验,探索研究业务创新,协调解决遇到问题,总结分析工作成效,确保 “银金互动”合作沟通渠道畅通,促进各部门间形成有机衔接、共建共享格局。
  (二)推出银金信贷产品
  商业银行利用市公积金中心数据交互平台,合规获取及使用住房公积金数据信息,建立科学信贷审批模型,有效融合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多维度企业或个人信息,创新推出普惠信贷产品,切实提高金融服务效率。一是推出住房公积金个人消费贷产品。商业银行将获取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数据应用到个人贷款审批中,通过数据模型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个人消费贷款。二是推出住房公积金企业贷产品。商业银行将获取的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数据应用到中小微企业贷款审批中,通过等级评价,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发放贷款,用于正常生产经营。银行要创新“银金互动”信贷产品,及时推出适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信用信贷产品。
  (三)深化银金合作深度
  市公积金中心与商业银行要依托住房公积金数据交互平台,继续加大合作,积极探索业务创新,进一步拓展“银金互动”受惠面。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现有个人消费贷业务基础上,进一步扩容商业银行合作范围,使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享受更加多样、便捷的金融增值服务;二是试点开展住房公积金企业贷业务,让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中小微企业享受到低成本、高效率的精准金融服务,实现“增量、扩面、提质、降本”,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借助商业银行物理网点、自助设备和手机银行,拓展住房公积金服务半径,实现更多渠道查询和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四是推进市公积金中心与商业银行系统直联和信息共享,提升住房公积金线上服务能力,实现更多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办,一次不用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作,统筹安排
  市公积金中心、大连银保监局、市金融局和商业银行要加强协调协作,形成密切配合、齐抓共推的合力,按照各自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落地见效。同时,要以此次“银金互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公、银、企”信息共享和业务对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落实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要求。
  (二)各司其职,加快推进
  市公积金中心、大连银保监局要加强统筹指导,规范银金合作有序开展,鼓励商业银行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立风险定价和管控模型,提高审批效率、简化办理手续,督促银行把银金合作机制落到实处。市公积金中心要积极支持银金业务对接,优先选择线上线下资源强整合优服务好、普惠效能强的商业银行合作,成熟一家合作一家。商业银行要主动作为,积极参与银金合作,创新“银金互动”信贷产品,严格按照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把经营重心和信贷资源转移到中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领域,切实满足其融资需求。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市公积金中心、大连银保监局、市金融局和商业银行要加大“银金互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市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服务热线、手机APP、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和方式,对“银金互动”活动和相关金融产品进行全方位宣传,提升社会公众、市场主体对“银金互动”的知晓度,提高市场主体的参与度和活跃度。
  (四)规范管理,注意保密
  市公积金中心、大连银保监局要加强“银金互动”管理,严禁商业银行借“银金互动”名义向申请贷款企业或个人收取、转嫁任何费用。商业银行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规范信息使用范围和数据传输方式,严禁通过互联网传输数据,切实防范“银金互动”中信用信息的泄露和盗用。同时明确数据安全管理和保密责任。商业银行应将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纳入全行数据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信息传输、存储和使用安全。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
  大连市金融发展局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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