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劳务市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 制定机关: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布日期:2022.11.17
- 施行日期:2022.11.1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疫情防控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劳务市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用人、用工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工作“20条”措施,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责任,规范我市劳务市场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所有来珠务工人员严格落实落地核酸检测,加强源头管控,避免疫情输入。督促用工单位执行体温检测、扫码亮码、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疫措施,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落实报告制度
各劳务派遣机构要加强与用工单位沟通联系,细化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及时掌握疫情防控动态,发现中高风险地区来往人员、与病例轨迹重叠人员要主动报告,并协助用工单位采取相关措施。 严格落实排查管理
各用人单位要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严格落实核酸应测尽测,建立团体码,时时掌握务工人员核酸检测动态及活动轨迹。各劳务派遣机构要与用工单位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明确双方责任义务,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7日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