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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松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的公告

松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的公告
(松防办公告〔2020〕6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的紧急通知》(吉交安监〔2020〕30号)要求,疫情防控期间,运输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防控人员的车辆,需要办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及人员运输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
  承运企业到车籍所在地当地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疫情应急物资、人员调拨及转运信息单,到车籍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通行证》,随车携带,开展应急物资运输。
  对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通行证》的运输车辆无条件放行,坚决落实绿色通道政策,确保应急运输车辆顺畅通行。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按照“属地负责、特事特办、省地联动”的原则,受理公开电话所反映办理《通行证》及应急运输车辆通行问题。
  松原市交通运输局公开电话:0438-12328
  宁江区交通运输局公开电话:0438-3122105
  前郭县交通运输局公开电话:13404467777
  扶余市交通运输局公开电话:15662819936
  长岭县交通运输局公开电话:18643876717
  乾安县交通运输局公开电话:13596987654
松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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