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重点传染病防控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
- 制定机关: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发文字号:京卫疾控字〔2016〕117号
- 公布日期:2016.11.30
- 施行日期:2016.11.3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传染病防治 疫情防控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重点传染病防控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
(京卫疾控字[2016]117号)
各区卫生计生委,各三级医疗机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我委于2016年11月8日-16日组织有关专家对16个区疾控中心和32家医疗机构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疾控机构工作开展情况
各区疾控中心对传染病防控工作高度重视,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和疫情接报、处置流程,组建了人员构成合理的应急小分队,采样、流调、个人防护等应急物资充足;各区疾控中心均有针对性组织本单位、辖区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培训记录完整,并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各类传染病督导检查。如顺义区多次组织专家开展国内外新发传染病培训;西城区针对医疗机构接诊热带病较多的特点,增加对热带病、虫媒传染病的培训次数,并联合医疗机构开展应急演练;丰台区为监测点医院配备低温冰箱,确保传染病监测标本储存质量;平谷区结合本区恙虫病、布病高发特点,积极参加市、区级科研项目研究,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科学依据;房山区和怀柔区应急物资准备充分,并为每位流调人员配备疫情处理个人防护包,确保疫情响应快速、有序。
(二)医疗机构工作开展情况
各医疗机构均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和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制度,在全院或重点科室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大多数医院肠道门诊、发热门诊分区合理,肠道门诊腹泻病例登记、实验室诊断试剂符合要求;大多数接诊医生能熟练掌握流感样病例、不明原因肺炎、人感染H7N9禽流感、中东呼吸综合征等传染病监测内容及疫情报告流程。如房山区第一医院根据我市新修订的13种传染病监测与疫情处置方案(2016版)及时更新了本院各项预案;房山区良乡医院、通州区妇幼保健院建立传染病监测电子集成报表系统,简化了监测数据收集流程,提高了日常监测数据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制作了候诊人员出境旅行史以及禽类接触史简易流行病学调查表,病种涵盖目前所有重点传染病的可疑暴露史;密云区医院对就医患者和陪同人员配发口罩,有效避免交叉感染;广安门医院肠道门诊医生能熟练掌握肠道传染病病例定义,能够按要求开展腹泻病例霍乱便培养,便培率100%。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疾控机构传染病监测工作质量有待提高。如延庆区手足口病和疱疹性咽峡炎监测标本采样量不足;朝阳区、平谷区流感疫情标本实验室检测结果未能与流行病学资料及时关联;丰台区、石景山区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尚未建立毒株保存记录。
二是部分医院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布局不合理或标识不清,预检分诊工作有待加强。如广安门医院、密云区中医院发热门诊患者和医务人员共用通道;通州区妇幼保健院、广安门医院南区、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顺义区妇幼保健院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就诊引导指示牌不清晰;首钢医院发热门诊、儿童医院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预检分诊不规范,存在发热、腹泻病人分流到其他科室就诊的情况。
三是部分医院传染病培训不到位,医务人员对部分传染病基础知识掌握不熟练。如潞河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石景山医院、京煤集团总医院,门头沟区医院医务人员对霍乱医学观察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诊断标准掌握不熟练;密云区医院、密云区中医医院、怀柔区中医医院、延庆区医院、延庆区中医医院对部分传染病定义掌握不熟练。
四是个别医院存在未按要求开展监测和检测或实验室试剂配制不符合要求等现象。如东城区第六医院流感样病例咽拭子标本采集数量不足;煤炭总医院、首都儿科研究所儿童医院肠道门诊冬季开诊期间未开展腹泻病例便培养,无检验记录本,未能登记相关实验室结果信息,未配备碱性蛋白胨水、庆大平板等;现场抽查顺义区医院肠道门诊早期监测预警系统发现3例腹泻病例进行了悬滴实验而未开展便培养,自制碱性蛋白胨水不符合要求;平谷区医院庆大平板注入培养基厚度不足3mm,值班检验人员不清楚碱性蛋白胨水PH值;首钢医院碱性蛋白胨水配制不符合要求。
五是个别医院工作细节有待加强。如丰台医院南区发热门诊无防护服储备;潞河医院、通州区妇幼保健院、顺义区妇幼保健院腹泻病例现住址信息登记不详细。 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落实属地责任,进一步加大传染病防控工作力度
各区卫生计生委要针对本次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积极整改,并对辖区重点单位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经常性督导和指导,及时发现防控薄弱环节、及时整改,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规范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
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对于维护全市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性,切实发挥在传染病早期监测预警中的前哨作用,规范开设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严格按照各类传染病防控工作文件和规范要求开展传染病监测、诊断和报告,进一步强化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院内培训,促使医务人员正确掌握不明原因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中东呼吸综合征等传染病监测报告要求,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内部质量管理,确保实验室检测有效开展。
(三)切实加强自查整改,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被督导单位要针对现场督导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切实加强整改,细化院内管理流程,有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未被抽查的各医疗机构要对照本次检查中其他单位暴露的问题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全力做好我市传染病防控工作。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1月30日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