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莆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工业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的通知

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莆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工业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的通知
(莆市工信运行[2020]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工业企业尽快复工复产,确保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扶持措施:

  一、加大用电扶持力度。对2月底前复工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按企业2月份当月用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05元补助,单家企业补助不超过30万元。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国网莆田供电公司   二、设立复工复产综合险。市级设立500万元投保专项资金,为全市2019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购买复工复产综合险。若企业复工后发生疫情产生的隔离人员工资、隔离食宿费用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损失,由保险公司给予理赔,保险期限半年。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   三、加大疫情防控保障力度。各县(区、管委会)要加大物资调配力度,及时发放到位,保障企业复工口罩需求。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职工返岗需隔离观察的,在县(区、管委会)做好服务保障基础上,市级再按照100-200人、200-300人、300人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一次性费用补贴。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加大返岗交通补助力度。鼓励工业园区组织辖区工业企业采取“点对点”包车服务方式帮助员工2月底前返莆,市级按照省内100公里以上每人100元,省外1000公里以内(含1000公里)每人250元、1000-1500公里(含1500公里)每人400元、1500公里以上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每个工业园区不高于30万元补助,各县(区、管委会)给予配套支持。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帮助打通上下游供应链。帮助复工企业打通上下游供应链,确保紧缺物资采购、运输有序开展。市级安排物流专项资金对参与应急物资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一定的物流费用补贴。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六、鼓励集中隔离观察。各工业园区要设置符合要求的隔离观察场所,免费服务辖区内不具备设置隔离观察场所的工业企业。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莆田市财政局
2020年2月17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