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无锡市卫生局关于确认市第五人民医院为无锡市传染病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的通知

无锡市卫生局关于确认市第五人民医院为无锡市传染病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的通知
(锡卫应急〔2013〕5号)


各市(县)、区卫生局,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医管中心,市第五人民医院:
  根据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管理的指导意见》(苏卫应急〔2013〕18号)精神,依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申请,经组织专家现场评估,市第五人民医院符合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相关要求,已基本具备使用条件。现确认市第五人民医院为无锡市传染病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
  市第五人民医院要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不断加强救援基地日常建设和管理,确保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无锡市卫生局
2013年11月11日


智能检索